裁罰中火遭撤銷 市府:持續監督
中火放流水遭裁罰案,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臺中市政府敗訴,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召開記者會,批市府的檢測程序頻頻出錯。(馮惠宜攝)
臺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遭裁罰案再掀爭議。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認定市府環保局在採樣過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撤銷原裁罰。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開記者會痛批市府稽查失當,質疑政治操作影響專業;環保局則迴應,將強化稽查流程並持續依法監督。
民進黨團總召王立任指出,法院已確認採樣程序有瑕疵,不僅影響本案效力,也動搖市府歷年環保稽查公信力。他批評市府近年頻頻針對臺電及中火展開輿論攻勢,結果卻被法院打臉,恐引發外界質疑市府稽查是否摻雜政治考量。
市議員黃守達也指出,環保局的錯誤顯示執法標準被政治干擾,「當初把中火妖魔化,如今反被法院駁回,市府應迴歸專業,別讓政治凌駕環保。」他呼籲市府聚焦真正影響民生的空污與垃圾處理問題。
市議員張芬鬱則批評,環保局曾宣稱中火放流水超標4倍,如今卻被法院認定爲「檢驗烏龍」。而市議員林德宇進一步要求,環保局應公開2023年由同組人員負責的所有采檢紀錄,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廠商遭不當處分。
對此,環保局迴應,尊重司法,但強調不會因此停下監督腳步。環保局指出,中火爲全市最大廢水排放源,自2018年起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4次,裁罰金額達8700萬元,此次被撤銷的僅爲2023年10月開罰36萬元的個案。
環保局強調,將把此次案件納入教育訓練教材,全面檢討採樣與樣品保存流程,確保未來稽查品質無虞,並持續依法行政、督促業者落實環保規範,以守護市民健康與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