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當兵」入伍首日剪刀刺士官長脖子 新兵遭判刑再賠10萬
▲成功嶺傳出一名廖姓新兵入伍第一天持剪刀刺士官長,刑民事判決出爐,上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成功嶺去年傳出一名廖姓二等兵於入伍當天,疑似因「不想當兵」,持剪刀攻擊陳姓士官長,造成陳的頸部受傷。臺中地院刑事部分依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廖男1年1月,民事部分需要賠償士官長10萬300元。
檢方查,去年11月25日廖男入伍,至陸軍步兵第302旅步一營步三連服役,廖男趁填寫資料時,將桌上剪刀暗藏在行李內,並突然拿出刺向一旁陳姓士官長,廖男不斷揮舞,甚至作勢攻擊,幸經火力連姚姓連長持摺椅嚇阻,廖纔將剪刀丟下。
臺中地院認爲,廖男雖主張有心理相關疾病,影響辨識行爲能力,但廖男入伍前已有經過身體檢查,認定適合服役。況且廖男系先預藏剪刀,再刺向被害人頸部,事發當日又爲入伍首日,廖男經輔導,極可能是初入部隊,心境尚未調整,情緒控制能力不足,廖男抗辯有疾病難以採信。
陳姓士官長到庭表達,考量現在兩岸情勢緊張,若判得輕,可能會有類似案件出現,對於部隊管教有很大影響,廖遭驗退,是因爲怕他會影響部隊管理運作。
地院審酌,廖男坦承犯行,沒有跟被害士官長達成和解或是賠償,依照陸海空軍刑法之對長官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另外,陳姓士官長對廖男提出40萬精神慰撫金以及330元醫療費求償,廖男主張金額過高,無法給付。臺中地院認爲,精神慰撫金10萬元適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