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查覈驚見公安危機!18家多項缺失「消防、飲水」全出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4至7月間前往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及宜蘭縣之18家短期補習班進行聯合查覈,發現無論是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甚至飲水機管理都有缺失。(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補習班是許多孩子放學後的去處,然而家長在選擇補習班時,往往都系由師資、教學內容爲考量,補習班本身環境的安全就會被忽略,爲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4至7月間前往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及宜蘭縣之18家短期補習班進行聯合查覈,發現無論是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甚至飲水機管理都有缺失,後續已要求業者儘速改善,同時提醒消費者注意自身權益,

消保處提到,補習班的建管、消防及飲用水等涉及公共安全事項應予特別重視,另補習班之消費糾紛爲數不少,且偶有補習班發生停業事件,此時業者是否依法籤立補習服務契約或辦理履約保障,勢將影響消費者權益,爲此4至7月間會同地方政府之消費者保護官、建管、消防、環保及教育主管機關進行聯合查覈,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保處指出,建築安全管理5家不符合規定,主要缺失爲部分樓層或區域擴大使用、與使用執照用途不符及現場增設固定隔間等;消防安全管理同樣5家不符合規定,主要缺失爲火警受信總機預備電源電量不足、緊急廣播設備麥克風無法廣播、滅火器及緊急照明燈缺設及未遴用防火管理人等。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管理方面,則有13家不符合規定,主要缺失爲飲用水設備未每月至少維護一次並作成維護紀錄表、未依規定辦理水質檢測及檢測與維護紀錄表未置於設備明顯處供主管機關查覈等;補習服務契約17家不符合規定,主要缺失爲無法認定有踐行審閱期之規定、未填寫上課人數上限或填寫之人數上限超過覈定人數、繳費方式記載錯誤或不完全、未記載退費方式及退費標準不符合地方政府訂定之自治法規等。

消保處呼籲,業者應確實遵守建築法、消防法及飲用水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確保短期補習班的公共安全及飲用水設備安全,以維護民衆的權益,且使用的補習服務契約,應符合教育部公告之「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業者於民衆繳費後離班者,更應確實依規定辦理退費,以減少消費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