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直播刷評”透支消費者信任
來源:法治日報
“還好有你家果凍,已瘦10斤”“我喝酒夜宵還瘦了7斤,就2盒”……在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絡直播間內,大量相似的話術充斥評論區。對於該公司僱傭“職業彈幕人”發送虛假用戶評價的行爲,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開出10萬元罰單。據瞭解,此案是全國市場監管領域直播電商“職業彈幕人”虛假宣傳首案。
所謂“職業彈幕人”,是指通過操控虛假賬號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直播、短視頻等互動場景中批量發佈話術評論,虛構產品功效、用戶評價或交易數據,以誤導消費者、製造虛假流量的黑灰產從業者。本質上來說,這是傳統貨架電商刷單炒信在直播電商領域的變種。
在這個大衆消費前習慣搜攻略、看評價的時代,店鋪銷量、產品評價往往是影響消費者下單與否的關鍵,由此催生出了刷流量、刷好評等一系列互聯網營銷黑灰產業鏈。從社交平臺上的虛假“種草筆記”,到網絡直播間內的“職業彈幕”,虛假好評的形式層出不窮。與網絡店鋪留言評價相比,直播間的實時評價更具迷惑性。當鏡頭前的主播激情帶貨、實時彈幕和評論區“好評如潮”,“沉浸式營銷”帶來的心理誘惑加上“限時優惠”營造出的緊迫感,極易使觀看者衝動下單。然而,當消費者發現滿心期待的商品或服務貨不對板、所謂好評竟是精心編排的誘導購買的謊言,商家的信譽便不復存在。
這種“連蒙帶騙”的虛假宣傳行爲,不僅直接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更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打擊誠信經營者的信心,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若不及時加以整治,將影響電商行業的健康長遠發展乃至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事實上,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去年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也對相關虛假宣傳行爲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定。此次案件的查處將“直播刷評”行爲納入“編造用戶評價”的執法框架,爲同類案件的辦理提供了有益借鑑和參考,也給相關各方敲響了警鐘。
一方面,商家應摒棄“流量至上”思想,把更多心思放在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上,而非依賴批量刷評博取流量、製造消費陷阱。另一方面,相關平臺應加強管理監測,改進流量分配機制,構建多元評價體系,從源頭瓦解“職業彈幕人”的生存土壤。
信任是商業價值的基石,也是易耗品。守護好這份信任,需要消費者、商家、平臺和監管部門的共同努力。唯有多方攜手形成治理合力,方能去“僞”存“真”,營造誠信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和理性有序的網絡消費環境,築牢數字經濟的誠信基石。(楊佳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