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合規指引讓消費評價信息去僞存真
張智全
爲督促和引導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落實合規管理主體責任,保障平臺內小微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佈《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合規指引》《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信息公示與披露合規指引》《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規指引》。指引提出,平臺不得編造、修改、刪除、屏蔽消費者的評價信息。(2月17日《北京日報》)
網購時代,商品評價信息是消費者購物的重要參考指標,平臺也理應爲消費者展示客觀、中立、真實的商品評價信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電子商務法對此均作了明確規定。然而,伴隨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平臺爲賺取更多流量、吸引消費者購物,故意對不利於自身引流的商品評價信息肆意編造、修改、刪除、屏蔽,致使商品評價信息真假難辨,消費者深受其害。
平臺這種做法,既涉嫌對消費者的欺詐,又涉嫌對其他合規經營平臺的不正當競爭,是典型的商業毒瘤。如果任其肆意蔓延,很可能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其危害不容小覷。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合規指引,嚴禁平臺編造、修改、刪除、屏蔽商品評價信息,有助於促進商品評價信息更真實、更可信。
治理不實商品評價信息,除了監管部門嚴肅執法外,還需要有引導平臺不越界發佈不實商品評價信息的新舉措,如此才能堵疏結合,形成治理合力,提高監管效能。特別是要通過技術手段,綜合分析不實評價信息的語言要素,從而實現精準治理,快速查找失真評價信息並進行刪除。
要讓消費評價信息去僞存真,需要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導向,建立良好的消費評價體系。此番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合規指引,將上位法的要求逐一細化,既能讓平臺讀懂弄通自身的法定義務,讓其在經營中主動守規矩,又便於監管部門依法精準懲治平臺的違規行爲,有效提高監管效能,不失爲一舉多贏的創新性舉措。
更重要的是,合規指引除了有利於鞭策、督促平臺誠信守法發佈商品真實評價信息外,也能讓消費者避免掉進不實商品評價信息的“陷阱”而盲目下單,在直接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同時,更能間接促進消費環境的淨化。這對提振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能,以及推動平臺經濟合規前行大有裨益。
當前,以網購爲主流的消費模式蓬勃發展,守住商品評價信息真實的底線,是激活網購消費潛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有關部門發佈合規指引,有助於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幫助消費者作出理性的消費選擇。
供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