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要求罷免「擺攤」需申請集會遊行? 劉世芳迴應了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北市的單行法對集會遊行有較嚴的規定,但不管是藍綠立委的罷免活動,警政單位首先是要維持安全並且不要影響到交通,讓外界瞭解警方行政中立,保障人民執行選舉霸免的權力。

隨着大罷免陸續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北市警局傳出要求罷免活動都要申請集會遊行,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北市的單行法對集會遊行有較嚴的規定,但不管是藍綠立委的罷免活動,警政單位首先是要維持安全並且不要影響到交通,讓外界瞭解警方行政中立,保障人民執行選舉霸免的權力。

劉世芳今(21)日隨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法院備詢,她受訪時提到,相信臺北市警察局是基於就是要維護大家的安全,所以提出這樣的作法,但應該多溝通,讓外界知道說警方的是行政中立。

她指出,另外由於臺北市政府的單行法規對於《集會遊行法》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不僅需要提出保證金3萬元,甚至還要在1周前就要提出,因此會造成很多人民團體的誤解,但還是要強調警方保持中立,也肯定警察同仁非常辛苦,在保護人民的安全之餘,也要保障所有人執行選舉霸免等各項政治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