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罷團活動將須申請集會遊行?警方迴應了
簡舒培(中)19日指稱,罷免活動「都要申請集會遊行」,是行政手段刁難罷團。警察局迴應,是爲維護參與民衆安全。(本報資料照片)
大罷免潮遍地開花,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19日指稱,北市警察局今早會議要求未來各分局在受理罷免活動時「都要申請集會遊行」,痛批根本是看藍委罷免民調不樂觀,使出行政手段刁難。警察局迴應,因罷免團體活動變多,且有滋擾情事發生,爲維護參與民衆安全才要求依《集會遊行法》申請集會遊行。
簡舒培表示,今日收到爆料,警察局緊急召開1場會議,會中要求統一要求未來各分局在受理罷免活動時「都要申請集會遊行」,痛批根本是看臺北是藍委罷免民調不樂觀,大罷免進入第2階段,祭出行政手段刁難罷團。
簡舒培解釋,先前臺北市罷團申請活動時,如果沒有宣講活動,許多分局都以臨時路權受理「快閃行動」公民團體能夠在宣傳連署,但現在警察局直接加嚴規定,要求未來罷團所有活動都要申請集會遊行,不僅必須在6天前申請,申請路權還要3萬元的押金,雖然會返還,但每一次活動3萬元押金,無疑對公民組成的罷免團體來說造成了經濟負擔。
警察局表示,鑑於近期罷免連署活動增多,且偶有滋擾情事發生,依行政院長及內政部長指示,應保障每位國民合法參政權利,及參與合法活動所有到場人之人身安全,故於今日例行週報研討罷免連署活動安全維護SOP。
警察局說,考量連署活動具政治性,請各分局不分黨派主動與辦理連署活動之成員聯繫,依《集會遊行法》輔導申請集會遊行,以適時派遣警力,積極維護合法活動所有到場人的人身安全。
警察局表示,當前政治活動增多,員警勤務負擔繁重,此次勤務討論立意良善,不應被曲解而抹煞警局同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