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忠勇新村都更有望推進 協調不同意戶獲店面有共識

▲臺北市士林區忠勇新村都更案。(圖/都發局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宣告臺北市進入大都更時代,任內共有11案都更代拆申請,已有7案完成溝通協調、4案尚在協調中;其中,士林區的忠勇新村是近期最有望快速推進的個案,避免走到代拆的處境。都發局長簡瑟芳強調,執行代拆是最後手段,市府的目標一直都是居中協調,而非「拆房子」。

都發局長簡瑟芳說,都市更新是多數決,少數都更案會有不同意戶,「如果整棟只有一人不同意就剝奪其他人權益,是不對的」。面對不同意戶,公部門要窮盡一切方式溝通,過程要做到公平公開、權益有保障;若最後仍無法,纔會動用《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規定,由地方政府依法執行代拆。

爲了更細緻處理都更溝通,臺北市《都市更新條例》下進一步制定代拆辦法,明定協調機制要舉行2次自辦協調會、2次公辦協調會以及審議會。簡瑟芬說,執行代拆爲最後手段,但市府的目標一直都是居中協調、非「拆房子」。

針對臺北市士林區忠勇新村附近更新地,由地主自組都市更新會擔任實施者,於2017年12月19日擬訂事業計劃報核,市府在2020年6月10日覈定,實施者同年9月擬訂權利變換計劃案,並經市2022年12月21日覈定實施,但目前尚有一戶3人的不同意搬遷戶。

▲忠勇新村都更案,將改建爲地上12層、地下3層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圖/都發局提供)

本案涉事業計劃及權利變換計劃行政訴訟程序,前經最高行政法院召開3次調解庭,並於今年2月5日協調本府、實施者及未搬遷戶三方達成共識,後續實施者應依協調結果調整本案建築規劃設計,並經更新會會員大會通過議決後,將修正計劃書圖送本府審議。

都發局表示,忠勇新村都更案是目前最有機會快速推進的案子,目前協調到剩下1戶3個人不願搬遷,其訴求爲希望更新後仍要有店面讓他開店營業。市府與該戶已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議過程中達成和解,未來有望透過協調達成共識,不須要進入代拆程序。

都發局說,和解成立的條件是更新會要變更權變計劃,確保該不同意戶真的有分到店面。後續更新會要再召開會員大會,所有會員同意後就可以來做。

簡瑟芳說,有些不同意搬遷戶全程都沒出面參與任何協調會,抽籤也由他人代抽,最後也無法換到屬意戶位,才必須走到庭上爭取條件的局面。她強調,都更是社會工程,需經層層關卡,除消弭紛爭外,也要不斷促成共識。

▲臺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圖/記者陳家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