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評|失信名單人數下降彰顯誠信建設成效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最高法工作報告。報告披露,2024 年,人民法院完善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機制,納入失信名單245.7萬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萬人次通過信用修復迴歸市場,同比增長35.4%,失信名單人數10年來首次下降。數據的轉向,彰顯了法治與信用體系建設協同發力的顯著成效,照亮了我國誠信建設的前行道路。
誠信是社會的陽光,更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失信名單人數長期以來呈上升態勢,背後折射出市場經濟發展中部分主體規則意識淡薄、信用觀念缺失等問題。大量失信行爲不僅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讓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資金的融通與資源的合理配置受阻,經濟運行的血脈流通不暢。更爲深遠的影響在於,社會信任的根基被無情侵蝕,在人與人、企業與企業的交往互動中,交易成本大幅上揚,社會整體運行效率隨之降低。
失信名單人數首次下降,意義重大而深遠。從經濟維度審視,這意味着市場環境得到淨化,交易安全性增強,有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吸引更多投資,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從社會層面考量,它重塑了公衆對法治和信用的信心,引導全社會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價值導向,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成績的取得絕非偶然,背後是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舉措在持續發力。人民法院不斷完善失信懲戒機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通過與金融、交通、工商等多部門建立聯合懲戒體系,對失信被執行人在融資信貸、乘坐飛機高鐵、高消費等方面進行嚴格限制,形成強大的威懾力,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一些企業因被列入失信名單後,處處受限,企業經營陷入困境,最終不得不積極償還欠款以解除失信狀態。
與此同時,信用修復機制的優化成爲推動失信名單人數下降的關鍵助力。懲戒失信是手段,重塑信用環境纔是目的。信用修復機制的不斷優化,爲失信主體提供了改過自新的機會,只要其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爲、公開作出信用承諾、參與信用修復培訓等,便可逐步修復信用,重新迴歸市場。這種激勵機制激發了失信主體主動糾錯的積極性,也維護了更多市場主體的利益,充分發揮了信用懲戒治病救人,爲經濟社會發展增添了新生力量。
失信名單人數下降是個新起點,誠信建設之路仍任重道遠。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繼續細化失信認定標準和信用修復流程,確保懲戒與修復的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對信用信息的精準採集、分析和監管,進一步提升信用管理的效率與精準度;持續加強全社會誠信文化建設,通過學校教育、社區宣傳、媒體引導等多種途徑,將誠信理念深植於每個人心中,讓誠信成爲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爲準則。
失信名單人數的首次下降,承載誠信建設的榮光,昭示着未來發展的希望。持續鞏固和拓展這一成果,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築牢堅實的信用基石,讓誠信之光普照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成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陽光雨露。
文/關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