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幫郭臺銘收購連署書 生技公司負責人不起訴
生技公司負責人廖姓男子與臺北市里長總會榮譽總會長蘇姓男子,被控爲衝高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參選總統的連署數量,以現金向民衆收購連署書,士檢認定罪嫌不足,今天不起訴處分。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民國112年9月18日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同年10月間在全臺各地發動連署。
根據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廖男爲郭臺銘投資生技公司負責人,兼任臺北連署站執行長,112年10月間涉嫌以每份新臺幣250元代價,委託曾任里長的張姓男子(另案緩刑確定)收購連署書,以提高連署數量。
此外,廖男被控於112年10月間也委託曾開設大型計程車隊的蘇男,以不詳報酬條件,利用其在計程車業界人脈,自中南部協助收購連署書。
根據處分書,廖男到案後供稱,他僅協助招募業務員號召民衆連署,連署站各自聘用駐點人員,他曾詢問張男是否能擔任月薪工作人員,每月薪水約25萬元,希望於截止前收到1000份,對張男以現金收購連署書一事並不知情。
蘇男則供稱,曾建議以獎金績效制來推廣連署,但律師提醒涉及對價性而作罷,他僅拜託北投區里長、宮廟幹事與計程車界朋友協助連署,或洽談車隊廣告合作,並未領取郭臺銘辦公室薪資,也未經手連署書。
檢察官偵查後認爲,張男證稱廖男從未指示以現金收購連署書,因時間緊迫,爲求獲續聘,才以250元向親友收購;據此難以推論爲廖男授意行爲,認定廖男、蘇男罪嫌不足,今天予以不起訴處分。
生技公司負責人廖姓男子與臺北市里長總會榮譽總會長蘇姓男子,被控收購鴻海創辦人郭臺銘參選總統的連署書,士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