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造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昨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在首都之窗公佈。《實施意見》將首都生態環境劃分爲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分類施策實行精準保護,實現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到2027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並有效運轉,到203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健全、機制順暢、運行高效的工作目標。
生態環境該如何分區管控?《實施意見》基於生態環境結構、功能、質量等區域特徵,銜接城市發展格局,落實“三區三線”劃定成果,通過環境評價,在大氣、水、土壤、生態、聲等各生態環境要素管理分區的基礎上,分區域劃定生態環境網格。
科學合理確定生態環境網格的差異化屬性,將生態保護紅線等應實施嚴格保護的區域確定爲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資源能源消耗強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態破壞嚴重、環境風險高等發展同保護矛盾突出的區域確定爲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其他區域確定爲生態環境一般管控單元。
《實施意見》要求對不同管控單元,精準編制差別化的“1+5+N”(1個市級、5個功能區、N個管控單元)三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對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單元,堅持生態優先,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功能維護,築牢首都生態安全屏障;對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化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對生態環境一般管控單元,執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促進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並非長久不變,而是每5年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評估情況定期調整。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要從三方面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一是築牢生態安全屏障,推進首都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全面建成,將自然保護地及時納入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落實環境治理差異化管控要求,維護“一屏、三環、五河、九楔、九田、多廊”的首都生態空間結構。
二是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實施意見》提出,在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框架下,統籌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逐步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在各環境要素管理中的應用,防止“一刀切”,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撐。根據大氣環境質量及管理差異化特徵,對污染物排放強度大、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區域實施重點管控,強化大氣污染源頭預防,促進企業、建設項目提級創綠。重點圍繞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等,實施差別化的生態環境准入和污染風險管控措施。探索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交通噪聲污染防治中的應用,合理安排軌道交通、公路等大型交通基礎設施與噪聲敏感建築物的用地佈局。聚焦生態環境重點管控單元,實施產業園區和建設項目碳排放評價。利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優化固體廢物集中處置項目選址佈局,加強電磁環境管理。
三是深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系統應用,重點圍繞控制性詳細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及區域規劃綜合實施方案,通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區域環境評估等相關工作,優化區域空間開發格局,提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效能,支持構建環境優美、生態宜居的現代化人居環境典範。探索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羣衆訴求響應機制協同,加強對有關行業的科學引導,從源頭治理噪聲、油煙、異味等羣衆身邊的環境問題。
文/本報記者張月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