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遭批換廠商清潔員「年資歸零」 總經理:已改約 將補足特休假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4月30日在北捷公司前召開記者會,指控北捷與清潔業務承攬廠商的契約中,未依規定納入「特休年資並計」條款,導致清潔人員一旦合約結束或換廠商,年資將歸零,無法累計特休。(本報資料照)

臺北捷運公司於委外清潔合約中,遭批未依規定納入「特休年資並計」條款,只要重新招標委外清潔廠商,清潔員就被迫「年資歸零」,今年合約更新時,恐讓近900名清潔人員面臨年資與特休假重新歸零困境,挨轟壓榨清潔工。北捷總經理黃清信26日至市議會備詢,議員何孟樺質詢此議題,黃清信迴應,北捷已於6日與外包廠商完成合約變更,清潔人員的年資將全數並計,特休假天數也將依據實際年資補足。

民進黨議員何孟樺今日下午於議會質詢提及此事,黃清信迴應,北捷5月6日已與清潔委外廠商變更合約完成,針對工會的訴求,黃已要求北捷清查清潔員工年資,目前車站共880名清潔人員,另剩下4位因出國而未清查,不過仍視實際狀況認定,強調全面一體適用,並依據入職年資並計特休假天數。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顧問鄭中睿表示,經統計889名清潔人員平均服務年資達8.21年,其中354人服務超過10年,平均年齡爲63歲;若明年由新廠商接手,所有員工的特休年資將重新計算,預估將損失共7820天的特休假,按時薪190元計算,等同於1188萬6400元的工資損失。

北捷先前遭質疑,儘管目前在北捷工作的清潔人員皆爲委外人力,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北市府早於2019年與2020年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要求勞務採購案必須包含「特休年資並計」條款,但北捷卻未將規定納入契約。

依《勞基法》規定,特休隨年資累積,職員於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2年未滿,可享有7日特休,10年以上者則每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