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偷」上百名清潔人員特休!洪申翰:已發函要求依法給假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控訴北捷公司爲「特休小偷」,要求北捷並計清潔人員特休年資。圖/取自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臉書
臺北捷運889名清潔委外人力,隨北捷重新招標更換廠商,特休只能被迫歸零,但勞動部「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公共工程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早就訂有若派駐勞工待在同一機關,特休年資可合併計算,未遵守的北捷形同「特休小偷」。勞動部長洪申翰今表示,週一已發函北捷要求落實法規,依法給清潔人員特休權益。
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本月初召開記者會,揭露臺北捷運公司在與清潔業務承攬廠商的契約中,未依規定納入派駐勞工的「特休年資並計」條款,造成北捷清潔人員就算服務了10年、20年,一年仍可能只有3天特休。
派遣工會更指出,委外清潔人員在北捷年資超過10年以上的有354人,將近4成;其中,年資17年以上的就有140人,這些清潔人員特休理應有20天以上,換算下來,被吃掉的特休假等於2/3個月的薪水。這些清潔人員平均年齡高達63.35歲,所有清潔人員合計被吃掉的特休,換算成薪資每年高達1200萬以上,控訴市府、北捷、廠商都省錢,只有勞工被剝削。
洪申翰今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被問及對此事的看法。他說,勞動部非常關注北捷清潔人員案,爲保障機關派駐勞工權益,勞動部訂有勞務承攬參考原則,明定特休計算應該由優於法令給,參考原則第4點寫道「承攬人如僱用原派駐於機關之派駐勞工,並指派繼續在該機關提供勞務而未中斷年資者,應溯自該派駐勞工在機關提供勞務之第一日並計該派駐勞工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
洪申翰說,不只勞動部參考原則訂有如何計算承攬人員特休日數,工程會也有訂契約範本,若這些清潔人員陳情屬實,等於北捷違反參考原則、 契約範本,勞動部週一已發函給臺北捷運要求落實法規,依法給予清潔人員特休權益。
臺北捷運公司未給予同一機關服務的派駐承攬清潔人員累計特休假,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自本月初起,每天到各大捷運站陳情。圖/擷取自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