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骨折休假1年半遭質疑 北監:依請假規則辦理無特權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戒護科有名林姓管理員2023年間因「跑去病舍拿漫畫書」不慎受傷,卻獲主管默許,請了長達1年半的公傷假,引發「特權假」質疑;對此,北監今說明,強調全程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醫囑辦理,並無優待或特殊待遇。

鏡週刊今報導指有吹哨者爆料,稱北監戒護科林員跑去病舍拿漫畫書不慎扭到腳,並非重傷竟請假1年半,還能在宿舍跑跳自如,甚至外出開車、騎車,看不出因公重傷。

北監副典獄長許國賢迴應說,林姓管理員於2023年10月10日上班期間,不慎滑倒致右手骨折,因癒合不佳,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按次審酌醫囑,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今年4月9日止,核給公傷假療養。

許國賢表示,之後考量林員的復原情形及本監勤務需求,調整林員勤務至不需手部負擔的接見室執勤,由於上個月28日林員因須第三次動刀進行補骨手術,所以又再核予公傷假至今年10月9日屆滿2年之日止。

許強調,林姓管理員因骨折難愈,先後三度開刀,本監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醫院診斷證明書的醫囑內容診斷證明,審酌個案及人力調度情況覈實覈定,完全依法辦理,並無優待或特權的「特權假」之說。

針對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戒護科林姓管理員右手骨折請假一事,臺北監獄今說明澄清。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