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分紅險限令出臺防內卷
當前,分紅險成爲保險公司主推的“C位”產品,其分紅水平愈發受到市場與監管的密切關注。6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金融監管總局日前向人身保險公司發函,要求各公司強化資產負債統籌聯動,不得隨意擡高分紅水平搞“內卷式”競爭。當前是各家險企大力推進分紅險銷售的關鍵期,監管對分紅險提出“限制令”事出何因?又將如何影響未來的分紅險市場?
不得“內卷式”分紅
日前,金融監管總局向業內下發《關於分紅險分紅水平監管意見的函》(以下簡稱《意見》),就2024年分紅保險分紅水平提出監管意見。
所謂分紅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分紅業務實際經營成果優於評估假設的盈餘,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人身保險產品。分紅險的收益由兩方面構成:一是保證收益,即固定返還部分;二是浮動收益,是保險公司根據分紅險產品的業務經營狀況,每年實際派發的紅利。
《意見》提到,各公司應嚴格遵守相關要求,平衡好分紅保險預定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的關係,根據每個賬戶的資產配置特點和實際投資收益率,審慎確定各產品年度分紅水平。
根據監管要求,各公司要穩健經營,堅持長期主義,把資產負債管理理念貫穿保險產品和服務全流程全週期。不得偏離賬戶的資產負債和投資收益實際情況,隨意擡高分紅水平搞“內卷式”競爭,擾亂人身保險市場秩序。監管部門將加強數據監測,對於違反監管要求的,將採取監管約談、責令整改、評級扣分等監管措施。
一系列要求背後,監管引導險企降低負債成本、理性競爭的指向明確。近年來,保險行業保費增速放緩,但部分險企仍依賴“規模至上”的模式,缺乏尋找新增長點的理念。爲應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有的保險公司在自身的投資收益不理想的情況下,用公司的自有資本金去貼補分紅賬戶,仍給客戶很高的紅利實現率水平。
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在市場利率持續下行的背景下,當前保險業面臨的核心矛盾是高負債成本與低投資收益的“剪刀差”。部分公司透支自有資金補貼分紅,實質是將股東權益轉移至保單持有人,長期將削弱資本充足性。《意見》強調匹配資產負債,意在推動壽險產品向長期轉型,實現負債成本與資產收益的動態平衡。
保底收益或進一步下降
在低利率環境下,分紅險既有保底收益,可以滿足消費者對產品剛兌屬性的追求,又有分紅條款,可以與消費者形成一定程度的收益共享、風險共擔,深受險企和消費者青睞。當前,分紅險已然成爲各大險企主推的核心產品。
而此次《意見》出臺,尤其是要求險企審慎確定各產品年度分紅水平,無疑是給分紅險市場“潑了一盆冷水”。
談及《意見》發佈對分紅險市場的影響,李文中表示,分紅險有望實現“低保底+浮動分紅”主流化,保底收益或進一步下降,分紅實現率將成爲核心競爭力。保險公司會進一步強化精算約束和資產負債動態管理;也將引導消費者的行爲轉變,未來選擇分紅險將主要考察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分紅實現率和投資能力。
“短期內這可能會導致分紅險銷售難度增加,市場進一步分化,中長期有利於分紅險市場的高質量發展,保障金融安全。”李文中總結道。
業內人士提示,消費者也應該認識到,分紅實現率是浮動的,是和公司的投資和分紅經營情況直接掛鉤的,一家公司過去和當前的分紅實現率並不能完全代表未來的預期。
北京商報記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