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未通報錯失教召2次 新竹地院依妨害兵役罪判2月
新竹魏姓男子是新竹後備指揮部列管的後備軍人,三年前因搬家而未收到教育召集令,遭移送偵辦,因罪嫌不足不起訴。去年指揮部再度寄發教召令,魏男仍未申報遷移地,導致未收到且未參加教召,新竹地院依違反妨害兵役罪判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魏男是新竹後備指揮部列管的後備軍人,已遷出並搬離原戶籍地,且原戶籍地的家人亦已遷出並搬離,新竹後備指揮部所022年2月23日寄發2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魏男原設籍戶籍地,魏男遭新竹後備指揮部移送偵辦,因罪嫌不足,爲不起訴處分。
魏男經此一案後,明知其爲國家後備軍人,如未實際居住在戶籍地,應隨時申報更正,以免國軍相關召集通知無從送達,竟意圖避免召集,不依規定申報遷移地,新竹後備指揮部於2024年5月6日寄發教育召集令,因魏男戶籍地在戶政事務所而送達未果,且魏男亦未參加教育召集。
新竹地方法院認爲魏男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