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蘇清泉緩起訴 須繳公庫1千萬+20次偏鄉義診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發生嚴重火警釀9死,遭查出違建。(圖/民衆提供)
記者陳昆福、葉品辰/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上午發生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醫院大樓多層樓燒燬。屏東地檢署偵辦後,認定院方長期違法增建破壞防火區劃,且水電士操作不當釀災,另有檢查人員涉嫌登載不實,全案6日偵結,立委蘇清泉(安泰榮譽院長)等4名被告均獲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火災起因於當天上午,院內水電士鄭姓員工爲處理颱風積水,操作沉水馬達時,錯誤使用延長線,並將線材置於可燃物旁,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延燒至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釀成1名員工與8名病患死亡、7人受傷慘劇。
檢方指出,安泰醫院院區內A、B、C、D棟及復健大樓都有大規模違建,全院合法建築面積估算約2萬183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約1萬310平方公尺,總違建率約47.2%,全院範圍內幾乎一半都是未申請建照違法建築物。違建使火煙於事故中迅速擴散,導致逃生不及。
▲D棟西南側動力中心僅有一樓機房領照,卻垂直增建成地上5層。(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立委蘇清泉。(圖/蘇清泉服務處提供)
安泰醫院榮譽院長兼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其兄蘇威菘(安泰醫院總務主管),分別主導與執行增建,涉嫌違反《建築法》致人於死;鄭姓水電士因失火及過失致死遭起訴;另有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資格的郭姓專業人員,明知違建卻長年送交不實檢查報告,涉業務登載不實罪。
檢方考量4人犯後認罪悔悟,並已與死者家屬全數和解,醫院違建也拆除復原,且醫院長期服務偏鄉,具有公益性,均給予緩起訴處分。附帶條件包括:蘇清泉須在6個月內支付1千萬元,並於2年內完成20次偏鄉義診;蘇威菘須支付500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及公益勞務;鄭姓水電士需繳交60萬元並完成80小時義務服務;郭姓檢查人員則須支付80萬元並提供20場消防防火專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