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醫院9死火警案!蘇清泉緩起訴遭撤銷 發回重查
高雄高分檢附和屏東安泰醫院9死火警案緩起訴處置後,認爲本案乃重大公安事故,原署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有輕重失當、可能不生預防再犯及警惕之效果,以及不符合比例原則,撤銷原裁定發回續行偵查。(資料照片)
屏東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凌晨發生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高雄高分檢近日撤銷地檢署對時任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緩起訴處分,以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原處分在比例與警惕效果上有疑義爲由,發回地檢重行偵查。對此處分,蘇清泉迴應,尊重司法。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凌晨發生重大火警,釀成8名病患及1名員工死亡,多人嗆傷。檢方指出,安泰醫院大火發生時,火勢延燒至多個樓層,導致嚴重傷亡;調查顯示,蘇清泉擔任院長期、其胞兄蘇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事宜;兩人爲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導致多人逃生不及。
屏檢認定蘇清泉等4人涉刑法過失致死、建築法及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依過失致死及違反建築法等罪偵辦醫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人;今年2月蘇清泉曾被傳喚到案,訊後以500萬元交保。
屏檢8月偵結認爲,蘇等人坦承犯行,與死者家屬及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多萬元賠償金,全數拆除違建,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並且須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
高檢署高雄分署覆核後認爲,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且無法達到警惕效果與比例原則,決定撤銷原緩起訴處分併發回屏檢重查。蘇清泉迴應緩起訴遭撤銷表示,事發後他一肩扛起,全院上下勇敢面對,該改善的設備持續改善中,在困難情況下仍維持重度責任急救醫院量能,「不渲染也不嚷嚷」,強調尊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