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東港安泰醫院9死火警案500萬交保 蘇清泉:感謝屏檢用心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屏東縣東港安泰醫院火災意外案件,持續就相關事證進行調查、釐清責任,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5日以被告身份傳喚安泰醫院前院長蘇清泉、總務長蘇威菘後,認蘇清泉涉案情節重大諭知500萬元交保,蘇威菘300萬元交保。蘇清泉今(6)日參加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新春團拜時對此表示,「感謝屏縣府幫忙、地檢署用心」;被問到是否感到委屈,他未做回答。

▲蘇清泉簡短迴應被交保一事。(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屏檢表示,偵辦安泰醫院火災案,訊後認被告蘇清泉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建築法第91條第2項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犯罪嫌疑重大,由承辦檢察官諭知交保500萬元;被告蘇威菘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交保300萬元。

屏檢偵辦造成嚴重傷亡之東港安泰醫院火災意外,涉及專業鑑識及採證,專案小組將持續調查相關事證,儘速釐清事實及責任歸屬。

蘇清泉今早參加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新春團拜,針對媒體詢問被交保一事,他以「感謝屏東縣政府幫忙,感謝屏東地檢署的用心,現在案件還在偵辦中,不方便講相關訊息」迴應。

蘇清泉說,「跟大家報告,蘇清泉跟醫療團隊是救人、照顧病人的職業,醫院要重新站起來,大家都很努力,安泰在屏南扮演重度責任醫院角色,我們一定會持續努力。」

蘇清泉指出,發生這種複合性的重大天災,衛生福利部災害小組來了3次評覈,做了3個結論;第1個是醫護人員盡心盡力、救治病人,那時候醫院斷電,醫護人員背病人下樓,那時是斷電,表現可圈可點,第2個是非戰之罪,第3個是有一些動線、材料要馬上改進,醫院有遵循這個方向一直努力改善,希望大家給予支持。「我身爲心臟外科醫生,這是我一輩子的職業,不管我擔任何種角色,這也是我一生的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