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女嬰遭虐打後腦!接受緊急開顱手術 狠爸判囚定讞

虐打9月女嬰後腦 接受緊急開顱手術 狠爸判囚定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蔡姓男子去年只因不滿出生剛滿9月的小女兒哭鬧,竟毆打她後腦,致受有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及受虐性腦傷之傷害,接受緊急開顱手術,他還因2歲大女兒沒站好就掌摑致傷;最高法院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刑4月及1年6月,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期。

2024年5月10日晚上,蔡男因9個月大的女兒哭鬧,他竟徒手毆打雙腿2下,5月12日凌晨,因小女兒想睡覺而哭鬧,他竟徒手以全力毆打她後腦杓2下、臉部1下、手掌1下、大腿左外側2下、大腿右外側2下。

同年5月15日蔡男入住旅店時,在電梯內因不滿2歲的大女兒無法自行站立,見她跌坐在地,竟以左手掌摑她臉部1下,使她受有左臉頰挫傷之傷勢,她後來又遭母親張女(另案判刑1年3月)前後搖晃凌虐,導致意識模糊,並受有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及受虐性腦傷等傷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發現後提起告訴。

歷審斥責蔡男所爲實屬不該,且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親職能力嚴重不足,他在偵查之初否認犯行,後來才坦承犯行,考量他因本身情緒控管不佳、所生危害非輕,就傷害大女兒部分判刑4月,傷害小女兒部分判刑1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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