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後如何增加全民的團結與互信?
▲國民黨呼籲選民反罷免。(圖/路透)
●李永然、黃丙喜/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立委大罷免勝負終於在7月26日的開票揭曉了!社會大衆今後對於檢調司法政治辦案的疑慮,是否因此減低?又全民的團結、彼此互信是否增加?
司法公正爲何頻遭質疑? 726前,立委大罷、反罷在朝野政黨各自強力動員下,各種情緒性的叫囂已經漫延全臺,讓原本就已對立的國家認同,更加分裂。同時,京華城案與國民黨工反罷連署起訴後覊押、交保引發的程序正義和人權爭議,令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更加低落。兩相對照,無論立委罷免的結果如何,全臺人民未來的團結意識,恐怕將更如風中火燭。政黨惡鬥已經撕裂臺灣逾二十年。其間,統獨的兩極對立,讓檢調司法一直難脫政治辦案的疑慮。如何提升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賴,確實是726對在野立委無差別的全面罷免案後,賴政府在促進全民團結和政黨合作的首要政務。
臺灣的司法公正爲何頻遭大衆質疑?此次立委罷免投票前,檢調系統對其中各種抨擊被連署罷免立委諸多渉及誹謗、公然侮辱等踐踏名譽權及栽贓誣衊的宣傳影片等,消極面對,甚而視而不見,可爲事例。全臺的大罷免宣傳看板、夾報和網路訊息等內容,不少已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以誹謗手法意圖使被罷免案通過罪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犯罪內容。特別是,上述宣傳內容不少不符事實之誣衊、毀人名譽及公共形象,意圖使被罷免人通過罷免,涉及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之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通過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權利者。
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之犯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調可以不待被害人告訴,即主動偵辦。而國家「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也務必建立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要能「團結」國人 執政者務必把握三點政治的現實是得政權者得天下,而且治權也幾近贏者全拿。正因爲如此,當政者更應以「德政」號令天下。無論此次史無前例對在野立委的全面無差別罷免結局如何?賴總統似乎應學習美國故總總艾森豪,做個全民總統,帶領國家、社會朝富強、康樂的大道前進。再者針對全民團結的問題,因大罷免與反罷免的政黨對立,形成國內的嚴重分裂。賴總統固然意識到此一問題的嚴重,而進行「團結十講」;但過程中出現更多的分裂及反感,顯見真要能「團結」國人,建議執政者務必把握以下三點:一、認識「德勝」的道理:執政者掌握「公權力」,比較會執著於「力」的運用;但統領全民勝天下之道在「德」,主要是「大德能勝大力」,因爲「德生力,力生於德」,以「力勝」乃「一時」,唯有「德勝」才能「長久」。二、要有「德量」的包容:由於執政者統領全民,「德」才能收攬「人心」,有「量」才能「容人」,德如不實則不能使人來,量不宏則不能使人安。所以一但有了「德量」的包容心及政策,則全民必將歸心而團結,羣聚效力。三、要以「德治」,而非「使術」:能以「德」治,講究禮義廉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傳統道德,則行事治國必能以「道」,人民歸心;反之如「使術」,或許能使人迷惑一時,但使「術終」將窮盡,又一旦人民及早覺醒,更將加速「術窮」。政治人物,尤其是具有公職身分人員,公門好修行,務期立於自己的職務,秉持良心,依法戮力從公,福國利民,讓臺灣恢復原有的良善與美好,人人安居樂業,和樂相處。
▼賴總統應學習美國故總總艾森豪,做個全民總統,帶領國家。(圖/民進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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