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大罷免投票結果 反思回饋和民主意涵

▲民衆在大雨中響應大罷免造勢活動。(圖/路透)

●蔡榮祥/國立中正大學政治系教授

7月26號大罷免的結果揭曉,24席國民黨立委全數挺過罷免,可以繼續擔任國會議員一直到下次選舉爲止。對於推動罷免的公民團體和國會少數黨民主進步黨來說,這場罷免選舉是折戟沉沙、功虧一簣。然而,不管成功或失敗的陣營都有一些值得反思回饋的地方。

本文將從罷免的國際經驗、政黨支持基礎的鞏固和重組和罷免和反罷免的議題設定和動員策略來分析這次大罷免結果的民主意涵。

一、大罷免是臺灣特例?

國民黨認爲臺灣的大罷免在全世界絕無僅有,是民進黨要消滅反對黨變成一黨獨大的獨裁手段。事實上,其他的民主國家也有大罷免制度。例如拉脫維亞就有國會大罷免制度。

拉脫維亞憲法第14條規定,全體選民十分之一以上的選民,有權發起罷免國會(Saeima)的全國性公民投票;若在該罷免公投中,過半數投票人,且投票同意罷免的人數不少於上一次議會選舉中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二,則該國會即被視爲已遭罷免。

不僅選民可以發動罷免,拉脫維亞的總統也可以解散國會。拉脫維亞憲法第48條規定,總統可以提議解散國會,提議提出後,應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若超過半數投票贊成解散,則國會應重新改選。

2011年5月28日,拉脫維亞總統Valdis Zatlers依據憲法賦予的權力宣佈舉行解散國會的公民投票。扎特勒斯總統之所以宣佈舉行解散國會公投,是因爲國會(Saeima)拒絕批准一位涉及貪污的前內閣部長的現任國會議員之住宅進行搜查。公投最終結果,拉脫維亞公民以94.5%的投票支持解散國會,重新改選。

法國右派總統席哈克在1997年4月解散其政黨聯盟佔多數的國會來提前鞏固其執政權力,然而事與願違,最終結果反而讓左派獲得國會多數,形成左右共治。

這兩個國家的經驗顯示,所謂的大罷免不是臺灣獨有(臺灣的總統只有被動解散國會權),總統或公民可以提議解散國會,最終由全國選民來定奪。

南美洲國家委內瑞拉的憲法第72條也規定所有的民選公職包含國會議員,可以經由20%的公民連署和25%的選民投票來罷免。這也是與臺灣類似的制度設計。假如大罷免的結果讓一個政黨取得多數,也不會因此就變成一黨獨大,只是形成所謂的一致政府,同一政黨控制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

如果民進黨過半數(57席)就是一黨獨大,那麼2008年國民黨取得最多立委席次81席(佔71.6%),不就是一黨超級獨大的現象。不管是解散國會或是公民發動的大罷免都是民主國家憲法保障的不信任投票機制,絕對不是臺灣獨有或是獨步全球的創舉。

政黨支持基礎的鞏固和重組

從這次大罷免的過程和結果可以看到政黨支持基礎的鞏固和重組。24個選區的國民黨立委強力動員其組織的支持基礎,以運用陸軍策略來迎戰公民團體的空軍策略(少部分的陸軍策略如遊行、掃街),再加上民衆黨的青年支持基礎補強了國民黨的弱勢,最終催出不同意票高於同意票的投票結果。

換言之,國民黨運用選區的基層組織和動員網絡來鞏固其不同意罷免的選票。而公民團體和民進黨的組合是反共抗中的聯盟,部分中華民國派與臺灣派的合作。

從結構的觀點來看,反霸的國民黨走的是傳統固樁的路線,而罷團和民進黨是新的求同存異之化學組合。結果來看,新的組合確實有磨合的問題或是動員能量上劣於傳統模式之處。但從調適和變化來看,公民團體可以吸納一些民進黨無法觸及的支持羣衆,這個新的組合已經萌芽或是隻是開花而尚未結果。

另外,在罷免的投票中,只有針對一位被罷免人進行不信任和信任投票,並沒有另外一位候選人可以進行優劣比較。未來在下一次的國會選舉,罷團和民進黨所結合的新的聯盟將可成爲選區翻盤的穩固實力基礎。

▼不管是解散國會或是公民發動的大罷免都是民主國家憲法保障的不信任投票機制,絕對不是臺灣獨有或是獨步全球的創舉。(圖/記者陳家祥攝)

罷免投票是深化民主的課責

這次的罷免投票的過程中,公民團體對於這些立委在立法院的問政行爲和立法表現進行嚴格檢驗,具體實踐民主課責的精神。過去的運作經驗是在立委選舉過後,選民對於其選區的個別立委言行可能不會特別關注,除非是出現爭議性或是新聞性的話題。

然而這次罷免的意義在於選民作爲委託人會對於所選出的國會議員(代理人)會進行監督,看看其執行立委職務時是否有出現道德風險或是違背競選承諾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選民會評價這些立委通過那些法律、這些法律的立法過程是不是違反程序正義、違憲擴權或是假監督之名行癱瘓政府之實。

選民對於立法委員的要求不再只是選區服務和國會問政,那些只是國會議員應盡的基本義務,更重要的是選民要行使委託人的查覈機制或是汰除機制,讓立法委員這個代理人不能成爲脫繮野馬或是爲所欲爲。

罷免的過程中也是讓臺灣人民對於法案內容和品質增強識別和判讀能力,同時也是揭露和矯正一些立法委員過去發表低階言論(比中指)和封口式質詢(不讓官員答覆)的不適當行爲。從這些角度來看,罷免雖然沒有成功,但足以讓被罷免的立委清楚認知到,選上了不能高枕無憂,選民會對於民選公職進行檢視和課責。

然而,這次被罷免的立委是不是在未來任期中因爲罷免失敗,反而加倍奉還或是變本加厲,值得持續的關注。如果藍白立委掌握國會多數就可以恣意修法和違憲擴權的話,人民在下一次選舉中還是可以行使不信任投票的否決權。

同時也不是因爲罷免全面失敗,就可以證成國民黨和民衆黨所聯手通過的立法都是合憲正當以及國民黨地方黨部大規模的僞造和死亡連署都只是小案,完全不用檢討和迴應。

罷免和反罷免 議題設定和動員策略

這次罷免方的公民團體將議題設定在反共或抗中保臺,目標是下架親共立委。罷免結果的失敗讓這個策略被認爲是議題設定錯誤或是抗中保臺的路線失利。因爲罷免過程中投不同意罷免的選民較關心經濟和民生議題,而不是國家安全的議題,所以罷免失敗表示這個議題設定失敗。

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個議題也幫助罷免團體催出達到同意門檻的投票結果。反對罷免的國民黨提出肉桶立法的議題如每個人普發現金一萬元在這次罷免選舉中,被認爲是成功的動員策略,優於罷團所提出的國家安全議題。普發現金的政策策略容易促使選民產生感恩心理,使得受惠者傾向支持推動該政策的政黨或候選人。

然而,普發現金也許可以成功讓一些選民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但除非以後持續推出這樣的政策,否則可能只能產生煙花效果或是短線操作,相對的反共和抗中保臺的議題可以持續進行不斷充實和深化,把這次行動當作前哨戰,爲最終決戰鋪陳局勢,決戰於總統大選。

結論

對於這次大罷免投票結果,國民黨認爲是贏得一場重要的戰爭。同時因爲獲得較多數選民的肯定也表示國民黨立委這一年多以來的手段和路線完全正確。

但事實上,這並不是一場最終戰役。握有國會多數的權力如果沒有理性問政監督或是不斷地強渡關山通過違憲擴權法案的話,最終還是可能會被民意反噬,勝利衝昏頭的結果就是準備迎接下一個很快到來的失敗。

對於支持罷免的公民團體來說,誠如英國首相邱吉爾所言,失敗不是末日,最重要的是繼續前進的勇氣。

▼選民對於立法委員的要求不再只是選區服務和國會問政,更重要的是選民要行使委託人的查覈機制或是汰除機制,讓立法委員這個代理人不能成爲脫繮野馬或是爲所欲爲。(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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