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上路! 陸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親自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 。(圖/翻攝央視,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休會期間代行通過法案的職權,於今(30)日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將在5月20日起正式施行。《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新華社》報導,作爲我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會議期間,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取得共識並認爲,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將(中共)黨中央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舉措上升爲法律規範,鞏固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民營經濟發展成果。
《民營經濟促進法》首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首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並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