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喝百瓶酒!江蘇男酒後KTV嘔吐墜樓亡 家屬求償結果出爐

丁姓男子與三名友人相約至當地某KTV歡唱,期間共飲用百餘瓶啤酒及半瓶洋酒。不料,丁男蹲在窗邊嘔吐時突失平衡,整個人從窗戶墜落,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江蘇淮安一名男子酒後在KTV嘔吐時不慎墜樓身亡,家屬認爲業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向法院提告求償119萬餘元(約臺幣538萬)。法院審理後認定,KTV未妥善防範潛在危險,需負擔30%責任,判賠48萬餘元(約臺幣217萬)。

根據判決書,事發於去年1月,丁姓男子與三名友人相約至當地某KTV歡唱,期間共飲用百餘瓶啤酒及半瓶洋酒。酒酣耳熱之際,丁男起身前往廁所,同行友人陪同在旁。不料,丁男蹲在窗邊嘔吐時突失平衡,整個人從窗戶墜落,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事後,丁男家屬認爲KTV作爲公共娛樂場所,未對高處窗戶設置安全防護措施,亦未張貼警示標語,導致悲劇發生,故提告求償人身傷害損失共119萬餘元。

法院審理指出,根據法律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確保消費者人身安全。然而,本案KTV未能舉證證明事發當時廁所窗戶處於鎖閉狀態,亦未設置明顯安全警示,確實存在管理疏失。

不過,法院同時認爲,丁男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在高度醉酒狀態下開窗並探出身體,其自身行爲亦是事故發生的主因。因此,法院依照雙方過失程度,認定KTV應承擔30%責任,需賠償48萬餘元,丁男自身則負擔70%責任。

一審判決後,丁男家屬不服提出上訴,惟二審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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