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類屋入列!房東注意 申請「出租優惠稅率」延長到6月
財政部宣佈房東申報出租、優惠稅率,申報期限可從3月24日延長到6月2日。(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宣佈房東申報出租、優惠稅率,申報期限可從3月24日延長到6月2日,根據財政部估算,房屋稅率可省1/3到一半左右,藉由減輕出租房屋稅附,鼓勵所有人將空屋釋出,讓租屋族可以租到適合的房屋。
財政部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出租房屋如果要適用較低稅率,應該在3月24日向稽徵機關申報,不過考量房屋稅2.0今年首度開徵,爲維護納稅義務人的權益,3類出租屋放寬到6月2日前申報即可。
首先爲一般出租屋,且申報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住家用房屋;其次個人房屋符合《租賃專法》規定,將房屋委託代管業或者包租業轉租;法人的房屋若委託符合《租賃專法》代管業者或者包租業者轉租,且租約1年以上也可適用。
依據房屋2.0規定持有多屋且未有運用的非自住屋,稅率爲2到4.8%,且依照地方政府案全國持有戶數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財政部計算,如果房東申請出租,適用稅率是1.5到2.4%,與非自住屋相比,稅率至少減0.5個百分點,相當於減1/3;最高也少2.4個百分點,相當於少一半。此外,房屋如果公益出租或者社宅的包租代管使用,事由房屋稅地方稽徵機關依通報資料覈定,納稅義務人毋須提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