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認噪音太吵殺鄰!恐怖男和解後桃園搬臺中...再狂砍2鄰居

▲臺中霧峰昨日傳出砍人案件,一名林男不滿鄰居陳女發出噪音,持刀砍殺,2年前也做過類似犯行。(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林男昨日因不滿鄰居陳女家中電視聲響,竟持水果刀砍殺,又對解圍施男刺胸,檢方依殺人未遂聲押,中院尚未裁定。據查,林男2年前住在桃園時,不滿一名鄰居陳男與其他友人將自己吵醒,竟持刀朝陳男臉部刺擊4下,桃檢認定未構成殺人未遂,僅傷害罪,後續雙方又和解,公訴不受理。

時間回到2023年12月,林男住在桃園一處大樓內,一日清晨5點多,不滿鄰居陳男跟3名朋友發出聲響,導致自己被吵醒,竟然持一把水果刀前往敲門,見陳男開門後,隨即持刀朝陳男左側臉部刺擊4下。

好險,陳男把林男刀械握住,並呼喊朋友幫忙,才順利壓制住林男,沒造成更嚴重傷亡。陳男則受有臉部多處1至2公分撕裂傷。

桃檢當時認爲,雖警方跟陳男認爲林男涉犯殺人未遂,但依照傷者傷勢,並未有導致死亡之結果,林男朝告訴人臉部刺擊,應該只是一時氣憤之舉,主觀上無殺害告訴人之犯意,未構成殺人未遂。桃園地院則因林男跟陳男事後達成和解,陳男撤回傷害告訴,案件不受理。

▲林男搬到臺中後,又是因噪音情緒失控,持刀傷人。(圖/記者許權毅攝)

不料2年後,林男已經搬到臺中居住,又是再度被噪音惹怒,不滿隔壁鄰居陳女電視聲音過大,再度持刀對鄰居攻擊,且這次幾乎殺紅眼,對來解圍的施姓男子刺擊胸口,導致嚴重傷害。

中檢認爲,林男曾持水果刀刺傷鄰居經法院判決在案,有事實足以認定反覆實行傷害、殺人犯行之虞,向法院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