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中砍殺鄰居慣犯「又被噪音激怒」 殺人未遂裁定收押
▲臺中霧峰一名林男昨日持刀砍殺2名鄰居,遭收押。(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霧峰區昨日下午傳出一名林男持水果刀砍殺鄰居陳女,另名修配廠老闆施男上前解圍,結果反遭林男刺胸。林男犯案後沒有逃跑,被其他勇敢鄰居持掃把制止,雙手沾滿鮮血,呆坐在兇案現場。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移送地檢,檢方偵訊後向法院聲押,中院今早裁準。
據瞭解,林男(23歲)無業,近年搬到該處居住,家中還有媽媽,林母當時不在家,林男疑似對鄰居「看電視」發出聲音不滿,積怨已久,今日不明原因,突然持刀動手行兇。事發當下,陳女打電話給鄰居求救,大喊「我被殺了!」鄰居到現場時,看見兇嫌還對來解圍的一名施姓修配廠老闆砍殺,犯案後坐在現場等警方到,沒有落跑。
不只如此,2023年12月,林男住在桃園一處大樓內,一日清晨5點多,不滿鄰居陳男跟3名朋友發出聲響,導致自己被吵醒,竟然持一把水果刀前往敲門,見陳男開門後,隨即持刀朝陳男左側臉部刺擊4下。
好險,陳男把林男刀械握住,並呼喊朋友幫忙,才順利壓制住林男,沒造成更嚴重傷亡。陳男則受有臉部多處1至2公分撕裂傷。
桃檢當時認爲,雖警方跟陳男認爲林男涉犯殺人未遂,但依照傷者傷勢,並未有導致死亡之結果,林男朝告訴人臉部刺擊,應該只是一時氣憤之舉,主觀上無殺害告訴人之犯意,未構成殺人未遂。桃園地院則因林男跟陳男事後達成和解,陳男撤回傷害告訴,案件不受理。
不料2年後,林男已經搬到臺中居住,又是再度被噪音惹怒,不滿隔壁鄰居陳女電視聲音過大,再度持刀對鄰居攻擊,且這次幾乎殺紅眼,對來解圍的施姓男子刺擊胸口,導致嚴重傷害。
中檢認爲,林男曾持水果刀刺傷鄰居經法院判決在案,有事實足以認定反覆實行傷害、殺人犯行之虞,向法院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