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狠男嫌電視聲太吵!持刀狂砍鄰居 2年前也曾出刀傷人

霧峰狠男持刀狂砍鄰居,2年前也曾出刀傷人,16日晚間檢方表示,於2023年間,曾因持水果刀刺傷鄰居遭法院判刑,顯示其有反覆施行暴力犯罪。檢方已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林嫌。(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霧峰區16日下午驚傳持刀傷人事件,一名23歲、有傷害前科、無業的林姓男子,因不滿鄰居電視聲太大,情緒失控持水果刀上門理論,當場刺傷70歲施姓男子及陳姓女子,施男目前因重傷,仍在搶救當中。檢方16日晚間訊後指出,林嫌曾於2023年間因持刀刺傷鄰居遭判刑,如今再犯,暴力行爲明顯具反覆性,依殺人未遂等罪,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

事發於16日下午1時50分,林嫌於臺中市霧峰區和母親同住,因不滿鄰居電視聲音太吵,持水果刀上門理論。雙方發生口角後,林嫌情緒失控,朝施姓男子胸口及陳姓女子頸部、額頭揮刀攻擊。警方抵達現場時,林嫌全身、手部沾滿血跡,神情呆滯地坐在門口,立即以現行犯逮捕林嫌,面對警方詢問動機與是否後悔,全程不語。

救護人員隨即進入屋內搶救,兩名傷者皆有大量出血。施男左胸穿刺傷造成主動脈受損,情況危急,已轉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進行手術;陳女左後頸部與額頭穿刺傷,經治療後留院觀察,目前生命跡象穩定。

臺中地檢署16日晚間表示,檢察官潘曉琪訊問後,根據被害人與目擊證人指述、監視錄影畫面、醫師診斷證明及扣案水果刀等證據,認定林嫌涉殺人未遂及傷害等罪嫌重大。殺人未遂爲最輕5年以上重罪,認定有逃亡之虞,且林嫌於2023年間,曾因持水果刀刺傷鄰居遭法院判刑,顯示其有反覆施行暴力犯罪。檢方已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林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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