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飆漲121倍後,分佈式光伏迎來頂層管理辦法“大修訂”

中國光伏行業的起起落落,包括大起大落,不止一次兩次了。凡是市場皆有周期,起起落落再正常不過,適時做出調整以“排毒養顏”,如果能換來更加健康、更加良性的發展,也是一件好事。

1月23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儘管該文件此前經歷了爲時3個月的“徵求意見稿”預熱,然而,最終定稿下發後,還是在業內引發了廣泛熱議與巨大震動。

在中國波瀾壯闊的能源轉型中,分佈式光伏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在光伏領域,分佈式光伏已經佔據了“半壁江山”——2024年分佈式光伏新增裝機達1.2億千瓦,佔當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的43%;2024年分佈式光伏發電量3462億千瓦時,佔整個光伏發電量的41%。

截至2024年底,中國分佈式光伏裝機達到3.7億千瓦,是上一版管理辦法出臺時(2013年)的121倍。十餘年來的狂飆突進,分佈式光伏發電行業的形勢已鉅變。因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分佈式光伏“管理辦法”大刀闊斧的修改很有必要。

那麼,在新“管理辦法”治下,中國分佈式光伏將面臨着怎樣的未來?

潮起潮落中的分佈式

業界有一個頗爲形象的說法:中國光伏從誕生至今,十餘年間經歷了“四起三落”,而每次起落之間,都難免要傷筋動骨。

世紀之交,光伏產業從歐美傳入中國。2004年,德國修訂了《可再生能源法》,度電可獲補貼約合5-6元人民幣。中國光伏企業抓住機遇,就此打入德國以及歐洲市場,中國光伏自此揚起風帆。

然而,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誘發全球範圍內的金融危機,歐美大幅削減補貼,光伏市場急劇萎縮,中國光伏製造全行業進入寒冬。江湖救急,2009年,國家推出“金太陽工程”,通過補貼刺激光伏製造產業,行業重新獲得發展。

然而好景不長,2011年,歐美針對中國光伏製造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雙反”利刃摧殘之下,中國光伏行業受到重創。形勢急轉直下,中央再度出手。2011年,國家推出光伏電價補貼,2011年7月前後覈准建設的光伏電站可享受1.15元/度和1元/度的上網電價。

這一波電價補貼,先是惠及集中式電站,其後,電價補貼也推廣到了新起的分佈式光伏身上,中國分佈式光伏就此起勢。然而,在電價補貼的最初數年間,分佈式光伏在整個太陽能發電大盤子中的佔比並不多,是被忽視的少數派。

2018年,光伏531新政推出,此後,中國光伏新增裝機量顯著回落。2018年當年,原本預期的50吉瓦以上裝機量未能實現,全年裝機下滑了20%以上。

2020年底,“雙碳”目標提出,中國光伏裝機需求再次爆發,此後短短4年間,中國光伏裝機從2020年底的2.5億千瓦,迅猛增長至2024年底的8.9億千瓦。

正是在這一階段,中國分佈式光伏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

在“雙碳”起步的2020年底,中國分佈式光伏僅7831萬千瓦,光伏總裝機佔比僅爲30.9%。而到了2024年底,中國分佈式光伏裝機達到3.7億千瓦,4年間新增裝機3億千瓦,在全部光伏裝機中的佔比也達到了42%。

尤其是在最近兩年,中國分佈式光伏年新增裝機,幾乎佔到了全部光伏新增裝機的“半壁江山”,在剛剛過去的2024年,中國新增分佈式光伏裝機達到1.2億千瓦。

中國分佈式光伏,從最初的“小不點”,成長爲目前光伏年度新增裝機的主力,與政策鼓勵密不可分:一是2021年開始的戶用光伏“整縣推進”,二是相比於集中式光伏,分佈式光伏在電價政策等方面仍在享受優待。

然而,隨着新能源裝機的狂飆突進,當然也包括分佈式光伏裝機的跨越式發展,分佈式光伏暴露出了一系列的問題。而爲了分佈式光伏的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就必須對分佈式光伏的建設、開發進行規範。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最新的分佈式光伏“管理辦法”,最終得以出臺。

新規新在何處?

中國的“雙碳”進程,是高度確定性。因而,國家支持包括分佈式光伏在內的新能源的發展,其決心和政策力道是一如既往的。“管理辦法”面面俱到對分佈式光伏表達了鼎力支持,諸如簡化備案手續、強化電網支撐、入市消納等。

爲了分佈式光伏的進一步規範和“科學合理佈局”,“管理辦法”在精細化、差異化的分類管理細則中,對此前分佈式光伏的粗放式發展模式做出了約束。而這一意味深長的、標誌性的收束,被業界高度關注並視之爲行業未來風向標。

首先,將分佈式光伏細分門類並重新劃定上網模式。

具體而言,分佈式光伏細分爲四類:自然人戶用光伏、非自然人戶用光伏、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而分佈式光伏上網模式則有三種:全額上網、自發自用餘電上網、自發自用。

新規之前,所有門類的分佈式光伏,都可以自由選擇全額上網抑或是自發自用餘電上網,當然,業主方完全要自發自用,也不受限制。而新規發佈之後,分佈式光伏的上網模式就要受到限制了。

具體而言,戶用光伏仍然可以在全部三種上網模式中自由選擇,但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僅能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自發自用兩種模式中做選擇;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原則上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既然是“原則上”,那麼新規不忘打了一個“補丁”,即“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可採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參與現貨市場”,從而把球踢給了地方政府。

變化的實質是什麼呢?簡短而言,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和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今後都不允許再全額上網了,且也不太傾向於支持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餘電上網了。

這就是風向。想想吧,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和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所發出來的電,與戶用光伏發出來的電沒啥兩樣,都是綠電。那爲什麼要收束、不再允許其全額上網甚至餘電上網了呢?這背後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而這一不得已的苦衷,纔是影響未來趨勢的關鍵因素。

其次,伴隨着分佈式光伏裝機持續大刀闊斧推進,電網方面的聲音與意見變得更重要了。現摘取“管理辦法”中的幾條供大家參閱,內中風向,不言而自明。

第十七條: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做好選址工作,並及時向電網企業提交併網申請,取得電網企業併網意見後方可開工建設。

第二十五條 向電網企業申請接入電網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當滿足相關規劃和政策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向電網企業提交併網意向書、項目投資主體資格證明、發電地址權屬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二十七條 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滿足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統籌考慮建設條件、電網接入點等因素,結合實際合理選擇接入系統設計方案。

分佈式光伏上裝機,是要考慮具體條件和經濟性的,不能不顧現實條件、不顧經濟性去一味上馬項目,更不能不顧電網承載力想上多少就上多少。如今,很多事情需要電網“點頭”才能上,而這,就是風向,就是趨勢。

迴歸“就近消納”的本質要義

毫無疑問,中央將一如既往鼎力支持分佈式光伏的發展;但是同樣毫無疑問,分佈式光伏的發展需要根據新的形勢做出應有的規範,用文件中的話來說就是要“科學合理佈局”。只要科學合理佈局,要上多少項目就上多少項目;但是有違科學合理佈局的,就需要嚴加收束了。

有論者認爲,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和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之所以取消全額上網甚至是餘電上網,是因爲市場亂象,以分佈式之名行集中式之實。其實這都是咬文嚼字的書生之見。

集中式也好,分佈式也好,光電都是一樣的光電,都一樣有助於綠色轉型,何須厚此薄彼?誰多出力還不都是“雙碳”所需要和鼓勵的嗎?比如說,山東省一個特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它再怎麼大,只要它發綠電,它的名字是叫集中式還是分佈式,又有什麼關係呢?說它大,應該叫集中式,那它該盡什麼義務就盡什麼義務,難道集中式就不能上網了?

所以說,問題的要害不在於是集中式還是分佈式,問題的要害是系統承載不了那麼多的分佈式光伏發電了。這是需要做調整、做取捨的問題。

而調整的核心要義,是中東部分佈式光伏要回歸就近消納。這是因爲,西北集中式光伏已經足夠多,中東部分佈式光伏需要錯位發展,如果中東部的分佈式光伏還是高度依賴上網甚至是跨區送電,那分佈式光伏還有什麼意義呢?

當然,迴歸就近消納的話好說,但是事情卻難辦。如果分佈式光伏很容易就能夠就近消納,那當初還會有什麼全額上網嗎?可問題是,好走的路都已經走完了,無論怎樣艱難,下一步分佈式光伏的發展都需要進一步迴歸就近消納的本質模式。這就是未來,舍此別無他路。

分佈式光伏就近消納,近來頻頻被提及的綠電直供、專線供電、源網荷儲一體化,未嘗不是值得探索和嘗試的可行路徑。

何謂“源網荷儲一體化”?簡單來說就是在配電網、微電網單元內向電力用戶實現綠電直供。早在2024年5月,分佈式光伏大省河南就明確提出“逐步探索構建離網型微電網,形成穩定的就地綠電供應”戰略目標。其後,河南又大手筆規劃了1000多個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河南的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所走路徑是要“離網”“就地綠電供應”,也就是要突破大電網瓶頸,實現綠電直供。而如果河南省的“源網荷儲一體化”最終試驗成功了,目前各地分佈式光伏所面臨的種種困境,也許就能得到有效緩解了。

當然,源網荷儲一體化最終能否走通,目前還難以下結論。但是作爲一種積極的探索和試驗,值得鼓勵。突破分佈式光伏的發展瓶頸,加強就近消納,期待在頂層管理辦法的推動下,行業走上高質量發展之路,再續十年百倍增長的新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