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迎新規 工商業電站裝機意願獲提振
當前,分佈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爲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然而,在裝機規模快速增長的背後,接網消納成爲制約分佈式光伏發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調整管理思路,推動源網荷儲協同發力,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爲此,國家能源局1月23日正式印發《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對十多年前出臺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
業內人士指出,分佈式光伏發電是光伏資源利用最經濟的方式,規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有利於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替代。本次《管理辦法》細化並優化了工商業分佈式上網模式,允許大型工商業餘電上網,有望提振工商業電站裝機的意願。同時,“新老劃斷”落地後,有望提升央國企採購意願,提升電站開發商資產流動性。
糾正行業出現的新問題
我國分佈式光伏產業的蓬勃發展,始於2009年出臺的“金太陽”計劃和“光電建築”的推廣建設。2013年,爲規範並促進行業快速發展,國家能源局出臺《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分佈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和要求。
“《暫行辦法》出臺十多年來,中國光伏產業發展突飛猛進,特別是‘雙碳’戰略以來,體現就地消納特點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遍地開花,但也暴露了不少問題和障礙,需要在項目開發備案、電網接入、建設和運營管理全過程作出相應的調整和規範。”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專家組副主任呂錦標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
目前,分佈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爲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24年分佈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達1.2億千瓦,佔當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的43%。發電量方面,2024年分佈式光伏發電量3462億千瓦時,佔光伏發電量的41%。
“隨着分佈式光伏發電裝機持續快速增長,接網消納成爲制約發展的主要矛盾。”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表示,近年來隨着分佈式光伏發電特別是戶用光伏不斷拓展開發模式,一些項目以自然人名義備案、實則由企業開發建設,一些項目開發建設存在侵害農民利益的情況,亟須進行規範。
結合分佈式光伏發電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國家能源局對《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將支持分佈式光伏發展與規範發展相結合,該支持的支持,該堅持的堅持。”潘慧敏稱。
有序做好新老政策銜接
“之前市場認爲,分佈式光伏融入市場會帶來電價的下滑,現在‘新老劃斷’明確了電站價值所在,同時預留了過渡期時間,能夠更好地促進公司分佈式電站輕資產的轉化。”晶科科技董秘常陽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本次《管理辦法》強調按照“新老劃斷”有序做好新老政策銜接,即強調“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的同時,也明確了“本辦法印發前已由自然人備案的,可不作備案主體變更,仍按原備案項目類型管理”。
對其他已備案項目,《管理辦法》也給予了充足的銜接過渡期,明確“對於本辦法發佈之日前已備案且於2025年5月1日前併網投產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前期,由於擔憂存量電站市場化交易或將導致收益率下降,央國企對電站收購意願下降,導致分佈式光伏工程總承包(EPC)商延緩電站開發。本次“新老劃斷”落地後,業內普遍認爲,有望提升央國企採購意願,提升電站開發商資產流動性;同時,《管理辦法》明確了過渡期截止日期,或將出現分佈式光伏搶裝現象。
針對近年來“農戶出屋頂、開發商出資”的分佈式光伏項目仍以農戶名義備案,導致企業與個人權責明顯不對等,存在一定金融風險和安全等隱患,《管理辦法》強調“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切實維護農戶利益不受侵害。
有望提振工商業電站裝機意願
業內人士指出,破解消納難題的關鍵是就地與就近消納,可採用的解決方案包括完善微電網、虛擬電廠建設,加快部署儲能等靈活性資源,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等。
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突出了分佈式光伏發電的三個基本特徵,即在用戶側開發、在配電網接入、在配電網系統就近平衡調節。《管理辦法》還明確,允許項目通過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虛擬電廠聚合等形式參與調度,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與用戶開展專線供電。
“考慮到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電力市場的價格信號能夠引導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儘可能實現高比例自用,並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段餘電上網發揮保供作用,因此《管理辦法》允許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的大型工商業分佈式採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參與現貨市場。”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特別說明了關於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上網模式的考慮。
除此之外,《管理辦法》還允許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在電力用戶負荷發生較大變化時,將項目調整爲集中式光伏電站,給予其更多選擇空間。
由於分佈式光伏發電點多面廣、量大分散,且不同地區的發展條件與基礎差異較大,《管理辦法》還提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制定適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的實施細則。
華泰證券分析認爲,本次《管理辦法》細化並優化工商業分佈式光伏發電上網模式,允許大型工商業餘電上網,有望提振工商業電站裝機意願。
華泰證券最新研報稱,市場此前對需求的預期較爲悲觀,但分佈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的後續進展溫和,且2025年國家電網投資或超6500億元,將充分支撐消納改善,看好2025年光伏裝機需求,高景氣度有望延續。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