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折買珠寶被訴補差價 消保委支持被告消費者勝訴
消費者1.5折購買紅寶石戒指卻被商家訴至法院,並索賠16.7萬元。日前,這起消費糾紛在上海市靜安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支持下,消費者最終勝訴。7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記者瞭解到,該案是靜安區消保委首次爲被告消費者提供系統性應訴支持,構建了雙向維權法律保護體系。
據瞭解,消費者鄭女士多次在某珠寶店購買首飾珠寶,該店鋪常有首飾珠寶以1—2折進行促銷,店員會通過微信告知被告店內促銷信息。2024年7月14日,鄭女士在該珠寶店選購商品,店內工作人員告知一款紅寶石戒指正在促銷,可享受1.5折優惠,鄭女士花費2.96萬元購買了該戒指。然而,第二天店長告知該戒指非促銷商品,要求鄭女士退還戒指或者補足16.79萬元差價。鄭女士認爲其是在正常交易下購買戒指,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拒絕商家強制要求退還或補差價的要求。該珠寶店將鄭女士訴至法院。鄭女士向靜安區消保委進行諮詢和求助。
靜安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幫助消費者從法律層面進行了分析。同時爲鄭女士聯繫靜安區消保委公益律師志願者代理該訴訟。
法院審理認爲,根據現有證據及庭審查明,該案中,雙方的買賣行爲已履行完畢,原、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併合法有效。在交易中雙方均未就紅寶石戒指的價值等提出異議,原告也未在出售商品時明示係爭紅寶石戒指屬寄售商品等特別情況。因此,原告現以重大誤解爲由要求撤銷買賣合同應當舉證加以證明。由於原告的訴請證據不足,2025年4月21日,法院一審判決消費者獲勝。原告不服,提起上訴。7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瞭解到,該案是靜安區消保委突破常規維權模式,首次處理消費者作爲被告的諮詢案件,改變以往消費者起訴商家的單一維權路徑;同時,爲消費者詳細解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明確“商家負舉證責任”等法律要點;爲應訴提供合理性建議。對接公益律師,組建專業應訴團隊,指導消費者收集交易小票、促銷記錄等關鍵證據。此案不僅推動消保委探索新的消費維權機制和模式,而且爲消保工作在新形勢下拓展雙向維權服務提供借鑑。
靜安區消保委表示,未來將探索預警系統,對頻繁被訴訟商家、牟利性消費索賠等建立消費信用檔案;研討和探索消費交易過程中錄音錄像證據採集、保全等標準;進一步加強與司法部門關於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協作機制,健全和完善消費者被訴案件通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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