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空子套取公積金 虛假訴訟執行迴轉

法治日報記者 孫立昊洋 通訊員 張宏敏

“這起案件的典型意義在於當事人利用法院調解程序‘鑽空子’,企圖通過虛構債務套取公積金。這種行爲不僅違反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也擾亂了公積金管理秩序,更破壞了司法秩序。”談起近期監督糾正的一起虛假訴訟案,陝西省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偶明紅表情十分嚴肅。

2022年底,李某因患病手頭資金緊張,想通過虛假訴訟套取自己公積金賬戶裡的錢。2023年3月,他與表弟王某合謀僞造了一張7萬元的借條,並於同年3月16日向王某微信賬號轉款1600元,由王某向漢臺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繳納訴訟費。

法院當天即開庭。調解過程中,兩人一口咬定借款是以現金方式支付,隱瞞系虛假債務的真相,最終騙取了法院調解書,由李某向王某支付本金7萬元、利息5000元。

2023年4月3日,王某憑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於李某的銀行賬戶沒有足夠餘額,王某便向執行法官提供了李某公積金賬戶的信息。同年4月14日,法院通過漢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劃扣了公積金款項7.5萬元,並轉入王某賬戶。然而,執行款被轉到王某賬戶的第二天,王某便立即將錢轉回李某手中,順利完成了一場“自導自演”的公積金套現。

2024年11月,漢臺區檢察院發現該案存在異常,隨即依職權啓動監督程序,展開調查工作。經查,辦案檢察官發現所謂的“7萬元現金借款”根本不存在,執行資金流向也明顯異常。經漢臺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研究,認爲李某、王某的行爲已構成虛假訴訟,嚴重損害司法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決定依法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

漢臺區法院於2025年1月17日裁定對該案再審。3月12日,法院再審開庭。檢察機關出席庭審。面對檢察官出示的確鑿證據,李某、王某不得不承認雙方爲提出公積金,從而捏造並不存在的借款、虛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提起訴訟的事實。

4月15日,經漢臺區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依法撤銷原審調解書;對李某、王某分別處以3000元罰款,並啓動執行迴轉程序,將已執行的公積金款項返還至李某公積金賬戶。

5月12日,兩人已按期繳納罰款。

辦案檢察官表示,該案的辦理有力震懾了虛假訴訟行爲,維護了司法權威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體現了司法機關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公積金安全的堅定決心。檢察機關通過檢委會集體決策,法院通過審委會研究決定,確保了案件處理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檢察官提醒廣大羣衆,住房公積金關係羣衆切身利益,公積金提取必須依法依規進行,任何企圖通過虛假訴訟等非法手段套取公積金的行爲,都將受到法律嚴懲。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