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報稅前必讀!最高可扣18萬元 合租這樣申報

租屋族報稅前要先弄懂扣除額,別錯過節稅時機。圖/AI生成

爲減輕租屋族負擔,財政部自2024年起開放無自有住宅者申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最高可扣除18萬元。臺北國稅局補充,即使是多人合租同一處房屋,只要各自能舉證實際負擔的租金金額,也可分別申報扣除,讓更多租屋民衆享有實質稅賦減免。

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屋租金支出原本僅能搭配列舉扣除申報,修法後已納入特別扣除項目,意即選擇標準扣除額的納稅義務人也可適用,同時,將扣除上限從原本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

不過,國稅局提醒,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仍有排富限制,若納稅人適用20%以上所得稅率、股利按28%稅率分開課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則無法適用此扣除額。

另外,財政部也考量到部分納稅人名下雖有房屋,但仍有實際租屋需求,例如自宅受損、僅持分繼承共有房屋、爲就業就學需異地租屋等五種特殊情況,若符合條件並檢附證明,仍可視爲「無自有住宅」辦理申報。

舉例來說,雖然媽媽小惠在北市擁有一屋,但其子女阿明、小花因就讀新竹與臺中大學,各自租屋全年支出12萬元與9.6萬元,在全家僅有一屋情況下,可合併申報最高18萬元的租金扣除額。

至於多人合租該誰適用?國稅局解釋,只要申報人能提出租賃契約、房租付款證明,並辦妥戶籍登記或出具自住切結書,就能依實際租金負擔比例分別申報扣除,切勿以爲僅限單一人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