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要地方自籌掀議論 行政院強調:給民衆的額度不會減少

▲內政部要求租屋補貼地方需自籌,引發縣市政府跳腳。(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財政收支劃分法》去年三讀修正後,地方財源大幅增加3753億,內政部發函地方政府要求明年起租金補貼經費需部分自籌,外界憂心造成全臺租補條件不一,甚至中斷。對此,行政院強調,租屋補貼部分,中央政策不會改變,會持續推動,給予民衆的額度也不會減少。至於地方的自籌比例,內政部尚在蒐集意見,財劃法也還在釋憲,一切沒有定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新版財劃法修法通過後,中央要釋出3753億的預算到地方政府,這修法是在分配不均、事權也不清的狀況下調整,中央政府的施政還有量能都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政院在521提出釋憲,希望釋憲會有好結果。

李慧芝強調,對於租屋補貼部分,中央政策不會改變,會持續推動,給予民衆的額度也不會減少。她指出,內政部的發函還在蒐集各地方政府意見的狀況下,財劃法也還在釋憲中,一切都還沒有定案,會持續蒐集各地方政府的意見。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在內政委員會指出,租金補助屬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統刪25%不同,今年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她表示,會函文地方政府是因五都詢問明年是否要編列租金補貼預算科目,國土署才函文說明,請各縣市按照過去分攤比例編列預算。

國土署主秘歐正興說,租金補貼政策其來有自,從2017年一直辦理到現在,在2021年之前都依照地方制度法跟財劃法地方財力的分級,進行中央跟地方的經費分擔。分配的比例大概在75比25左右,這樣的部分到2021年的時候,有個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提高額度到300億,辦理額度到50萬戶,這部分頗受各界好評、民衆申請踊躍,一直到去年底已經達到78萬戶的規模。

歐正興提到,剛好碰到去年底財劃法做修正,地方的分配款增加3753億,過程中內政部也在去年底發佈新聞稿,當時就宣告對未來的補貼部分,會參照2021年之前的做法,做地方與中央共同分擔的分配方式進行。

歐正興說,今年部分,地方政府都已經在籌編2026年的概算,在6月時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希望依照財劃法上路後地方財力的分級,進行相關地方跟中央分攤。這部分到目前爲止,地方政府還沒有相關回復的意見。

歐正興表示,假設地方政府都有反對意見回來,在之後會再做相關因應處理。他強調,租金補貼是一個地方自治事項,在此也呼籲地方政府能共同承擔這個對於弱勢、青年、婚育家庭的租屋需求,共同擔負租屋協助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