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地方自籌租補經費恐苦到租屋族? 國土署:原則上補貼不中斷

▲內政部長劉世芳(右)、國土署長吳欣修(左)。(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內政部日前函文各地方政府要求自籌明年租金補貼10%至40%不等經費,引起地方首長反彈。國土署長吳欣修今(19日)表示,這個案子到今年都是很確定會執行的,中央和地方會再多做溝通,「對民衆的租金補貼原則上不會中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等人列席,繼續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對於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要求自籌明年租金補貼,租屋族也憂心租補政策是否會中斷。對於吳欣修表示,對民衆的租金補貼原則上不會有中斷的問題,因爲這項政策截至民國114年,都是確定要再執行,但因《財劃法》修法的關係,今年初開始跟地方政府溝通,如果財劃法真正落實時,希望地方政府要編列配合款。

吳欣修解釋,發公文在地方預算編列是必要程序,尤其地方在大多會在7月底之前把預算編列送到議會,關於租屋補貼部分會和地方政府來溝通,大原則是不會讓租金補貼中斷。

吳欣修說,其實在110年之前,中央、地方政府有各自編列配合款,早期雖是以戶數區分,但仍維持75比25的原則;現在戶數增加後,但地方政府在財劃法通過後收入也會增加,中央、地方事權重新談妥的過程中,地方政府籌編相關經費,也是有事權分工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