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藏共諜 4軍人收賄賣情報判刑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判決指出,已被通緝的黃姓男子被中共吸收,鎖定中士賴重宇及上兵陳文豪,以金錢誘惑拍攝軍中資料,依機敏程度給付報酬。
二○二二年四月起,陳文豪拍攝資通電軍公務秘密文書傳給賴重宇,由賴傳給黃或中共情工人員;陳退伍後,探詢有無同袍願提供情報,被接觸者多拒絕。檢方去年八月搜索約談,查出賴引介學弟黎育爾加入,黎退伍後將工作轉給學弟林裕凱,以同手法拍攝傳送軍事文件,收受賄賂。
檢方調查,賴重宇收賄四十六萬元、陳文豪收賄四十五萬元、黎育爾收賄六十六萬元、林裕凱收賄廿六萬元。四人羈押禁見,坦承因缺錢花用,翻拍機敏文件牟利。
合議庭認爲,賴重宇等人受國軍栽培,職司戍衛總統府內勤務及情報機構,均屬極具機敏及重要單位,卻違背職務收賄,竊密內容是國家不對外公開資料,危害國家安全,依法量刑。
賴重宇被判七年最重,黎育爾判六年八月、陳文豪判六年五月、林裕凱判五年十月,四人犯罪所得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