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氏信託設立時間線首披露!宗馥莉五條強硬立場曝光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郭聰聰

8月1日,牽涉高達21億美元資產的宗氏家族信託訴訟案在香港開庭。

隨着香港高等法院裁決書的披露,這起備受矚目的家族信託謎團逐漸清晰——裁決書不僅系統梳理了信託設立的關鍵時間節點,更首次披露了多份核心文件,對坊間長期以來的諸多猜測作出了直接回應。

裁決書詳細披露了宗氏信託從醞釀到推進的關鍵時間節點:

2024年1月:

2024年2月2日:

2024年2月25日:

2024年3月14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作爲原告提交的核心證據,在被告(宗馥莉一方)的辯駁中,其真實性未被質疑。

儘管前期文件對信託設立有明確約定,但此後雙方就宗氏境外家族信託的推進產生顯著分歧,爭議焦點集中在信託資產範圍、受託人權限及設立進度等方面。

原告方:指控拖延與態度轉變

原告方(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等)稱,2024年6月至12月期間,曾多次與宗馥莉溝通信託設立事宜,但對方並未履職。在Jacky於2025年6月16日提交的作爲答覆誓章的第二份誓章中,原告們首次提出“宗馥莉對原告方家庭懷有‘嚴重敵意’,並一直在與原告方家庭進行一場系統性的爭奪家族資產控制權的鬥爭,包括爭奪娃哈哈集團旗下的10家工廠公司,並以自身利益轉移娃哈哈集團的資產。”

2024年12月14日,原告方稱,宗馥莉一方發送的電子郵件,表明了宗馥莉的最後態度。文件中列明:

宗馥莉方:辯解分歧根源與自身權限

針對原告的指控,宗馥莉一方作出迴應:

宗馥莉稱,兩派之間的分歧成爲討論和談判中產生分歧的根源,阻礙了簽署設立離岸信託所需的文件。換句話說,宗馥莉是說她並未顯示出無意受委託書和協議約束,她並未採取任何行動或不作爲(違反協議第7條)來阻止設立離岸信託,而是原告們操之過急(jumping the gun)。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原告資產保全請求,對匯豐銀行賬戶資產(約18億美元)作出限制。禁止令有效期將持續到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級人民法院的訴訟有最終裁決爲止,這起涉及鉅額資產的家族信託訴訟仍在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