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偷吃女特助「該做的都做了」還送80萬旅遊金 元配崩潰離婚怒告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她的丈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公司女特助曉萱(化名)發展婚外情,不僅多次出遊、擁抱親密,還豪砸80萬元供對方出國購物,甚至承諾「一定離婚娶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她的丈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公司女特助曉萱(化名)發展婚外情,不僅多次出遊、擁抱親密,還豪砸80萬元供對方出國購物,甚至承諾「一定離婚娶妳」。小美髮現後身心受創,最終與丈夫協議離婚,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逾越正常交往分際,判阿德、曉萱須連帶賠償6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結婚多年並育有2名子女,但阿德在擔任公司總經理期間,與女特助曉萱從2021年12月起開始交往,甚至向同事炫耀「除了性行爲,該做的都做了」。雖然阿德曾承諾斷絕關係,但小美后來發現,兩人根本沒分手,還多次單獨出遊,阿德更匯款80萬元給曉萱去義大利血拼,甚至答應「10月5日簽字離婚」。
小美痛訴,這段不倫戀導致她與阿德不斷爭吵,最終在2022年10月協議離婚。她認爲曉萱明知阿德有家庭,卻仍介入婚姻,甚至要求阿德離婚,因此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曉萱辯稱,她與阿德僅是上司與下屬關係,精品包是公司獎勵,80萬元則是代購香水等物品的款項,已返還40萬元。她還主張「配偶權」並非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認爲小美無權求償。
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德曾向同事坦言「和曉萱交往」,對話紀錄中也多次出現「想抱妳」、「妳是我的唯一」等曖昧內容,甚至承諾離婚。此外,公司主管及同事也證稱,兩人常在辦公室摟抱,互動宛如情侶,全公司都知道他們的關係。
法官認爲,婚姻應建立在互信基礎上,阿德與曉萱的行爲已破壞小美的婚姻圓滿,構成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濟狀況,最終判兩人連帶賠償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