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偷吃女特助「砸80萬讓她血拚」 董事長作證吼:小三別養到公司
總經理偷吃女特助。(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公司總經理阿賢(化名)與妻子結婚16年,沒想到卻揹着對方與女特助小美(化名)在公司發展不倫戀,兩人多次單獨出遊,男方還送精品包,甚至砸80萬元資助小美去義大利。阿賢妻子得知真相後與丈夫協議離婚,並向兩人提告求償200萬,而公司老闆也不挺員工,出面作證喊「養小三不要養到公司」。法院最終判阿賢與小美應連帶賠償60萬元。
根據判決,人妻表示2023年3月間發現老公阿賢與女特助小美交往,阿賢當時承諾不再和對方往來,她也選擇原諒並維繫婚姻,然而雙方在這之後頻繁爭吵,阿賢時常提離婚,且離家多日不歸。直到同年9月,她才從朋友口中得知,阿賢與小美不僅沒分手,還公開交往、多次單獨出遊,阿賢甚至送名牌包、金錢資助80萬讓女方去義大利購物,而小美則要求阿賢離婚。
人妻悲訴,2023年10月16日與阿賢協議離婚,阿賢和小美侵害配偶權行爲也讓她精神痛苦,需接受心理諮商,因此向兩人提告連帶求償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小美稱,自己與總經理阿賢僅工作往來,並指出阿賢外遇對象另有其人,精品包、金錢一事,是因她工作表現良好得到的公司獎勵,對方匯款僅是委託購買香水等物。至於阿賢則未到庭,也沒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院調查,從LINE對話紀錄中可見,阿賢向同事透露「我跟小美常常抱在一起」、「我們該做的事情都做過了,就是鳥鳥沒有放進去」,他還傳訊給小美「那我這樣合計給妳80萬元,去義大利購物了」、「這是一定要離(婚)的」等語;小美曾表示「你什麼都不缺,什麼都有,而我只有你,我要每天被人這樣講…我不知道我現在要站在哪個位置角色」。
公司老闆也到庭作證,小美到職不到1個月就和阿賢過從甚密,當時覺得不妥,「阿賢很開心地跟我說兩人間除了性行爲以外,其餘親密舉動都做過了」,他當時因這件事跟阿賢吵架,怒批「養小三不要養到公司」。不僅如此,老闆還曾在公司攝影機目睹兩人摟摟抱抱,「兩人有很親密舉止,應該是全公司都知道他們的關係,連工地的人都知道小美是阿賢的小三」。
高雄地院審理,小美爲大學畢業,目前待業中;阿賢爲五專畢業,前2年申報所得爲120萬至150餘萬元之間,有數筆不動產、汽車一部、投資數筆,判兩人應連帶給付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