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碼讓倒賣迴流藥無所遁形

近期,國家醫保局公佈了十起藥品領域欺詐騙保和違法違規案例。這是開展應用藥品追溯碼打擊迴流藥專項行動以來公佈的第二批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藥店倒賣醫保藥品,村衛生室串換藥品,以及參保人非法倒賣醫保藥品等行爲,既暴露出醫保基金監管在基層末梢存在漏洞,也凸顯了藥品追溯碼在斬斷黑色利益鏈中的技術威力。

倒賣醫保藥品是指通過醫保報銷低價購入藥品後轉手高價倒賣牟利的行爲。串換藥品則是將醫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藥品或其他商品串換成醫保目錄內的藥品進行報銷。這些行爲都是通過違法手段“薅”醫保“羊毛”,讓醫保資金多付了原本不該支付的錢,其本質是對醫保定點資質的濫用。

倒賣醫保藥品和串換藥品均屬違法行爲。根據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從事藥品經營活動必須保證藥品經營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醫療機構銷售來源不明的迴流藥品,不僅擾亂藥品市場秩序,還嚴重威脅公衆用藥安全,理應受到懲處。在行政處罰方面,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涉事機構將面臨退回資金、罰款、解除服務協議、吊銷執業資格等處罰。在刑事處罰方面,若涉案金額達到入罪標準,相關人員可能構成詐騙罪;若明知藥品系他人騙保購得而非法收購和銷售,還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個別基層醫療機構、藥店將倒賣醫保藥品當作“生意”外,一些參保人也幹起了倒賣醫保藥品的“買賣”。他們通過誇大、虛構病情,在多家藥店、診所、醫院使用醫保超量配取藥品,然後進行非法倒賣。殊不知,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騙保金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即構成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標準,或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參保人將醫保卡當作“提款機”的違法行爲害人害己,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在此次曝光的案件中,藥品追溯碼異常線索發揮了關鍵作用。藥品追溯碼就是每盒藥品的“電子身份證”,具有唯一性。截至目前,全國已累計歸集藥品追溯碼超530億條。這種一藥一碼的追溯體系,不僅構建起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鏈條監管網絡,還能通過大數據分析實現從被動監管向主動預警的轉變,既有助於保障公衆用藥安全,也大大提高了醫保監管的精準度與效率。有關部門或可考慮健全公衆舉報機制,鼓勵公衆養成購藥掃追溯碼的習慣,對查證屬於迴流藥的給予舉報人一定獎勵,從而推動社會共同治理。

當技術利劍與法律重典形成合力,伸向醫保基金的黑手終將無處遁形。當前,部分中小醫療機構掃碼結算執行不夠嚴格,個別藥店爲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故意屏蔽追溯系統。爲此,有必要將掃碼結算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對違規行爲實行“一票否決”,並對同一追溯碼短期內跨區域、多機構結算等異常情形進行實時攔截。此外,還應推動醫保結算系統與藥品追溯平臺深度對接,實現醫保、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數據實時共享,織密監管網絡。

醫保基金是羣衆的“救命錢”,藥品安全關乎公衆生命健康。只有充分發揮藥品追溯碼作用,不斷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強化法律責任追究,才能斬斷迴流藥黑色利益鏈,守護好醫保基金安全和公衆健康。(舒聖祥)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