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晨運婦 舞女判刑8年半

在舞廳上班的魏姓女子喝酒加吸毒後駕車撞死孫姓晨運婦人,判刑8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在舞廳上班的23歲魏姓女子,2023年8月23日清晨7時多駕車行經臺南市安平區健康三街左轉府平路時,撞死晨運的58歲孫姓婦人,魏女被驗出喝酒又拉K,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臺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認定魏女犯後態度消極,未跟家屬達成調解,21日判刑8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魏女2023年8月23日清晨5時半從舞廳下班後,到安平區的友人家中續攤,她喝酒及吸食K他命後,當日清晨7時25分許,駕白色奧迪轎車從健康三街由南往北至府平路左轉彎時,因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降低,撞飛出門晨運的58歲孫姓婦人,孫婦重傷送醫不治,魏女酒測值0.57。

離譜的是,魏女酒駕撞死孫婦後,她竟忙着發IG限時動態,在影片中稱車子撞壞了、大罵三字經,引起網友撻伐及憤慨,事後她得知犯錯,再上網公開道歉後關閉帳號。

判決指出,魏女明知飲酒、吸毒後不應開車上路,對自身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竟心存僥倖開車回家,選擇違法行爲。魏女吐氣酒精濃度及尿液中毒品含量數值甚高,她的危險駕駛行爲,猛力撞擊正在行走中的無辜孫姓婦人,剝奪其寶貴生命,和家屬天人永隔,與兒孫共享天倫之樂的期盼終成泡影,損害非常嚴重。

3位合議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爲,魏女雖坦承犯罪,但事發迄今2年,她的態度消極未跟家屬達成調解,期間的收入盡挪爲他用,未依約定支付喪葬費用或擬定賠償計劃,沒有絲毫歉意,故不適合對她做過多有利考量,判8年6月,可上訴。(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