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憂 犧牲當事人隱私換假公正

民衆黨黨團提案修《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擬推法庭直播。圖爲法院開庭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舉行公聽會,聆聽法界學者對法庭直播的建議。多數專家對個人隱私以及婦女兒少保護有疑慮,也擔心法庭直播畫面遭二度剪輯變造,成爲輿論工具。但也有支持直播的學者表示,美國、義大利及荷蘭也是有條件開放直播,法官有裁量權,若覺得不合適,可以選擇不要直播。

法庭直播爭議,司法院11日首度對外表態「無法贊同」,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修法;司法院也強調,法庭直播雖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決議,司法院事後曾委託學者進行專題研究,並召開研討會、數場公聽會及組成法規諮詢會議,最後考量爭議仍大,無法獲致「利大於弊」的結論,尤其無法排除妨害公正審判疑慮,所以未貿然採行。

北市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舒曉玲昨表示,直播會引發網路暴力及二次炒作,被擷取轉載成網路輿論對象形成公審,法庭功能不該只滿足社會透明好奇心,應透過裁判書讓判決過程透明,而非犧牲當事人隱私換取假性公正。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學務組長蔡元仕指出,直播時偵查內容、手法恐將外泄,且可能淪爲全國最大的秀場,雖然法官有權裁量是否直播,但若選擇不公開,反而會讓人覺得這場判決結果不可信,影響司法公信。

雲科大科法所教授楊智傑則舉外國案例,美國各州都有開放申請直播,美國最高法院也裁定沒有證據證明公開直播會影響判決結果,且歐盟國家義大利、荷蘭皆是有條件開放法庭直播。他建議民衆黨提案版本雖限定「重大案件及社會矚目案件」應直播,但有一些私人糾紛可能也是社會矚目案件,應明確排除性傷害等相關爭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