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臺南市受災店家1萬慰助金 9月底前申請可速發
臺南市經發局呼籲尚未申請慰助金的受災店家留意時程,儘速在9月底前提出申。圖/臺南市經發局提供
臺南市因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受災的商家,可申請每戶1萬元慰助金。市府自8月11日啓動受理作業,各區公所受理至9月30日截止,之後僅剩民治、永華市政中心設櫃臺接受親送或郵寄申請。
經發局說明,本次補助對象爲具稅籍登記的商業店家,若因災害造成鐵卷門、招牌或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即可提出申請,需檢附申請表、受災照片或證明、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存摺封面等文件。
市府指出,慰助金由中央補助,但審查及覈撥將加快,讓店家儘快取得資源。不過10月以後才送件者,將集中批次審查,撥款時程會延長。
經發局長張婷媛表示,店家復原攸關生計與地方經濟,市府已積極爭取中央支持並簡化流程,呼籲業者及早完成申請,確保慰助金儘速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