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受災店家可獲1萬元援助金 8月25日起受理申請

嘉義縣受災店家可申請1萬元援助金,8月25日起受理申請。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受丹娜絲颱風及0728豪雨重創,許多店家及攤位生財器具受損。嘉義縣政府今公告,爲協助儘速復原,具有稅籍登記商業店家及各鄉鎮市公所轄管之公有零售市場攤商,因這2場天災導致生財器具受損,每家可申請援助金1萬元,8月25日先行受理案件。

經濟部近期將依總統府8月19日公佈「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擬訂並公告「受災店家、攤 (鋪) 商援助方案」申請辦法,針對招牌、鐵卷門、攤臺、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每家提供1萬元現金援助。

嘉義縣政府表示,爲加速整體援助方案受理申請進度,將於8月25日先行受理案件,後續審查作業及撥款期程將依經濟部公告辦理,協助嘉義縣小規模受災店家及市場攤商儘速恢復營業。

縣府經濟發展處表示,只要具有稅籍登記之店家,且於嘉義縣有營業事實,或在嘉義縣列管公有零售市場租賃攤位,招牌、鐵卷門、攤臺、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有受災事實,檢具受災照片、店家或負責人之存摺影本及文件資料即可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方式採臨櫃、郵寄及線上方式,可至嘉義縣府經發處臨櫃及郵寄方式申請外,或至「嘉義縣政府一站式便民服務」網站線上申請 https://eservice.cyhg.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326。也可洽受理窗口,聯繫電話:05-3620052、36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