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嘉義受災店家1萬元 8/25起申請
嘉義市商家及市場攤位生財器具因災受損,每家援助1萬元,25日起在市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開設窗口受理申請。(廖素慧攝)
經濟部針對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區的商家及市場攤位生財器具受損預計援助1萬元,嘉義縣、嘉義市同步於25日起受理申請。嘉縣有稅籍店家約2.2萬間,嘉市有稅籍店家2萬餘間,申報皆須附災損器具照片,此災損援助沒有額度限制,只要申請獲審查通過,即有援助。
經濟部依「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公告「受災店家、攤(鋪)商援助方案」申請辦法,針對招牌、鐵卷門、攤臺、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每家援助1萬元。
嘉縣府經濟發展處表示,有登記稅籍的店家,且於嘉義縣有營業事實,或在嘉義縣列管公有零售市場租賃攤位營業之攤商,招牌、鐵卷門、攤臺、展示架等生財器具受損,檢具受災照片、店家或負責人的存摺影本及其他指定之文件資料即可提出申請,目前全縣登記稅籍的店家有2.2萬餘間。
申請可至嘉義縣府經發處臨櫃,或郵寄,還可到「嘉義縣政府一站式便民服務」網站線上申請,相關訊息可洽詢電話(05)3620052、3620053。
縣府經發處強調,嘉縣幅員大,爲讓受災戶免於舟車勞頓奔波,特別開設有「線上」申請的方式,目前是災區縣市唯一有線上申請的便民措施,有需要的災戶可多多利用。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表示,嘉義市政府1樓建設處聯合服務中心開設「受災店家及攤商援助方案」窗口,25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期6個月,市府將從寬、從速、從簡協助辦理。
稅籍登記於嘉義市的店家、各公有零售市場攤商及列管攤販集中場的攤商,可檢附生財器具受損照片申請,目前全市約2萬餘間有稅籍店家,據經濟部預估受損店家約10%,也就是約2000餘家可能申請,但中央對此災損援助沒有總額限制,只要申請獲審查通過即有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