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勞動節出勤工資應加倍 僱主違規最高罰百萬

注意!勞動節出勤工資應加倍,僱主違規最高罰百萬。圖爲百貨櫃臺人員。(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五一勞動節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圖/新北市勞工局)

新北勞工局提醒,5月1日勞動節爲法定休假日,僱主應給予勞工休假,且工資照給;若僱主因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於法定休假日工作後,應依法加倍發給當日工資。此外,勞動節如適逢約定的休息日或例假者,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擇日補假,不得減損勞工休假權益。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僱主若使月薪制勞工於勞動節工作時,無論當日出勤是否達8小時,皆應加給1日工資;倘因勞工約定採排休或擇日補假時,則應明確約定調移後的(補)休假日期日,建議可在排班表或出勤紀錄上註明例假日、休息日或(補)休假日等性質,並留存供勞僱雙方覈對,避免爭議。

此外,實務上曾發現,部分事業單位爲按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公佈「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並以「每月紅字日數」計算勞工每月排休日數,但因「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並未針對勞動節進行標註,以致有漏未給予勞工休假或加倍發給工資情形,因此提醒僱主要特別注意。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