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 喝好水 廢污水自治條例8/22上路

新竹市環保局表示,《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經環境部審查覈定通過,條例將於8月20日公佈、8月22日生效。(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2022年提出《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代理市長邱臣遠19日表示,歷經多年努力,終獲環境部審查覈定通過,將於8月20日公佈、22日正式生效,成爲全國首例,後續將以源頭管理與分期分區管制爲核心,訂定相關辦法,確保民衆飲水安全。

新竹縣市居民收入傲視全國,但最重要的水源頭前溪長年有污染疑慮,2021年臺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發起「喝好水」地方性公投,通過後市府也立即跨局處開會研商,並邀請民意代表、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討論。

新竹市府2022年3月18日創全國首例,提出《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管制執行區域內事業及一般用戶,不得排放廢污水於新竹市轄內飲用水取水口上游。草案經市議會三讀通過,提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但因其他縣市無類似條例,且草案影響層面廣,中央多次函請市府補充說明,今年8月4日終獲環境部覈定通過。

邱臣遠指出,市府從自治條例研擬、審查到覈定都全力以赴,高度重視,條例將於8月20日公佈、22日生效,後續將訂定《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推動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辦法》,持續推動進程,確保飲水安全。

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公佈後,訂定的推動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辦法,將由市長擔任主任委員,並納入水利、環境工程、生態與河川覆育等領域專家學者,並開放民衆與民間團體提出建議,確保充分反映在地需求。

環保局補充,市府後續將以「分期分區」方式管理廢污水排放,明定不得排放廢水及污水於取水口上游,亦明定違反排放管制罰則,嚇阻不肖業者不當排放行爲。同時配合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逐步落實廢污水排放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