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人喝好水!廢污水自治條例8/22生效
環保局說明,市府後續將依自治條例,逐步落實廢污水排放管理制度,保障民衆飲水與農業灌溉水源的安全。(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政府全力推動「喝好水」政策,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經環境部審查覈定通過,條例將於8月20日公佈、8月22日生效,爲廢污水自治條例的全國首例,後續將以源頭管理與分期分區管制爲核心,訂定相關辦法,確保民衆飲水安全。
代理市長邱臣遠指出,該自治條例是依據2021年12月18日地方性公民投票通過之公投案主文訴求所研擬,並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市府從自治條例研擬、審查到覈定的每一步都全力以赴,展現對公共衛生與環境品質的高度重視。
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公佈後,所訂推動委員會設置及運作辦法,將由市長擔任主任委員,並納入水利、環境工程、生態與河川覆育等領域專家學者,以及開放民衆與民間團體提出建議,確保制度充分反映在地需求,確保政策透明、社會參與及專業兼具,達到公私合作,推動淨零綠生活的目標。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市府後續將依自治條例,以「分期分區」方式管理廢污水排放,明定不得排放廢水及污水於取水口上游,亦明定違反排放管制罰則,嚇阻不肖業者不當排放行爲。同時配合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逐步落實廢污水排放管理制度,保障民衆飲水與農業灌溉水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