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焚化爐底渣變黃金 再生粒料可作環保建材
苗栗縣竹南垃圾焚化廠每年處理約12萬公噸垃圾,產生近2萬公噸底渣。(呂麗甄攝)
苗栗縣竹南焚化廠底渣經處理轉化爲焚化再生粒料,其中7成用於透水道路,落實資源循環。(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縣竹南垃圾焚化廠每年處理約12萬公噸垃圾,產生近2萬公噸底渣,環保局表示,這些底渣經再利用機構篩分、破碎、熟化或水洗後,可轉化爲焚化再生粒料,用於基地填築、道路底層及低密度透水混凝土等公共工程,兼顧城市防洪與環境永續。
焚化再生粒料用途廣泛,包括基地填築、路堤、港區填築、道路級配粒料底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磚品及水泥護欄等,部分材料也可作水泥原料或衛生掩埋場覆土,但不得作最終覆土。透水道路可讓雨水滲入地面,減少積水並補充地下水,兼顧環境永續。
環保局指出,依環保規範每500公噸再生粒料須檢測1次,確保符合環保與工程標準後纔可使用。自2023年底發佈「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後,由環保局統籌再生粒料供料,各工程單位須在招標及設計階段明列使用比例,並定期回報使用情形。
竹南焚化廠每年約產生2萬公噸焚化再生粒料,今年1至9月的用途分別爲低密度透水混凝土佔74.63%、衛生掩埋場覆土約17.11%、基地填築約8.05%、道路級配粒料0.21%。再生粒料主要用於透水混凝土及基礎填築,仍有提升去化效率的空間。
環保局表示,自2024年起成立「焚化再生粒料推動小組」,每年召開2次會議,每2個月管考各工程單位使用情況,今年4月會議指出,截至3月底部分工程單位年度使用回報尚未完成,少數單位回報率不到8成,可能影響再生粒料去化效率,要求各單位依期程完成提報,以落實資源循環與環境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