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焚化爐再生粒料 8鄉鎮今年仍未回收 縣長下通牒

苗栗縣竹南焚化爐每年焚化縣內18鄉鎮市垃圾所產生出的再生粒料,依照自治條例須由各鄉鎮市公所領回,用於各類工程替代級配使用。(謝明俊攝)

苗栗縣竹南焚化爐每年焚化縣內18鄉鎮市垃圾所產生出的再生粒料,依照自治條例須由各鄉鎮市公所領回,用於各類工程替代分配使用,18鄉鄉鎮市獲分配的回收粒料由150公噸至325公噸不等,今年至今仍有三義、三灣、西湖、卓蘭、公館、南莊、竹南及頭份等鄉鎮市完全未回收使用,縣府環保局要求各鄉鎮市公所儘速載回,苗栗縣長鍾東錦則裁示,若鄉鎮市公所不爲所動,就會要求自行將粒料載回覓地暫存。

環保局表示,焚化底渣經處理成焚化再生粒料可應用於工程用途,苗栗縣竹南垃圾焚化爐每年焚化垃圾所產生的再生料,焚化再生粒料可以替代天然砂石或級配,應用於道路級配底層及基層、路堤及港區填築,以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磚品、紐澤西護欄等水泥加工品之中。

環保局指出,焚化爐至今啓用了17年,一般焚化爐使用了20年之後,效率會降低,所以需要整修,整建一個爐子大概需要2個月,再加上一個月試運期,所以2個爐體大概要6個月整建,目前竹南焚化爐正在整建中,先前所產生的粒料都暫存在場內,由於18鄉鎮市去化粒料進度不佳,所以纔要求各鄉鎮市公所加快腳步載回。

環保局表示,依照「苗栗縣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自治條例」18鄉鎮市所獲分配粒料噸數,須自行載回運用於各類工程或是垃圾場回填等,縣府本身也有分配數,像是交工處今年獲分配數爲2000噸,目前已去化1309噸,用於頭份市立游泳池整建轉型複合式全民運動館工程中,水利處則獲分配1500噸目前已載回40噸,用於苗栗縣雨水、污水、自來水相關工程路面修復。

苗栗縣內18鄉鎮市所獲載回粒料數額,依照人口數分爲3級,由最少的150、次多的爲270噸,最高爲325噸。但是今年三義、三灣、西湖、卓蘭、公館、南莊、竹南及頭份等鄉鎮市,至今仍未載回任何粒料,環保局希望在年底前仍夠全部載回,以利焚化爐後續運營。